在道路交通安全守則裡
明定直行車路權優於轉彎車
除非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
這時直行車應該讓轉彎車先行
照片中你的撞擊點在車頭蠻有爭議的
不過還是看交通組怎麼判斷
畢竟現場已經被移車過了
可能只能靠你們的車受損狀況跟地上的煞車痕來推斷
另外關於擅自移車這部分
如果你有錄進筆錄
照理說他已經吃警察一張罰單
計程車司機自己也要負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直線上竟然閃不開轉彎車要不是分心就是開太快
如果原po還有打方向燈那對你會更有利
可惜可能沒證據可以看了
(大多數計程車上不是都會裝行車紀錄器嗎?)
再者對方是計程車司機
道義與法律上都有絕對責任
(一般人車禍肇事跟計程車司機或是客車司機肇事的刑責不同)
我的判斷是可以保險賠得掉就給保險賠吧
不行就調解或是上法院
(上法院要擺在最後手段)
這種情形兩邊都有錯原則上就自負盈虧
你修你的他修他的
想要他吐自己的錢給你我覺得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