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環保局單方公告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明顯違法?



下雨天~能有車開~誰會穿雨衣騎機車~

有錢~就買新機車騎~不是又爽~又快又省油!!

但~就是有人沒錢~不但買不起4T

且,家中唯一交通公具~就是二行程機車!!!

你有看過~手抱~嬰兒~騎機車的嗎???
你認為~是故意或為求方便~而不顧~嬰兒~安全!
而用危險的方式移動嗎????

情~理~法~一切不要太過份唄!!!
如果法律可以任由桃園縣環保局的公務員如此解釋,來處罰禁止"未構成違法結果的行為",那空污法31條第1 項第1至第5款是否也要比照辦理?理由如下: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平等原則之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那麼桃園縣境內只要有民眾有烤肉的行為,或是進行公共建設的行為都是應該要被處罰禁止不是嗎?

那縣政府要將桃園建設為航空城的計畫豈不是一個大笑話嗎?
贊成淘汰2行程機車
但不能因為如此.就本末倒置!
哪有行政命令或自治條例能凌駕法律之上
那一個市議員就比立委還大了不是嗎

公務員不是要依法行政嗎?
怎能依牴觸法律的命令來行政?

要禁2行程OK.但要有法源依據
而且也不應該由地方發難.而是全國統一
chien_an wrote:
如果法律可以任由桃園...(恕刪)


小弟家裡也沒有2行程機車
但小弟絕對支持您的見解
2行程機車不是不能淘汰
但縣府環保局不能任意解釋或直接忽略法律的規定
法律位階何在
建議可向桃園地檢署提起自訴,縣府環保局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一條可以適用嗎?請法律人大大指教)

chien_an wrote:
桃園縣環保局於101...(恕刪)


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建議恢復幾條"動員勘亂條例"

趕快出兵打下來

裝小偉自己一國搞獨立勒

要是這樣也行
那在台北\新竹交界要不要收過路費
沒有經濟效益沒消費的不能行使路權不得通過

chien_an wrote:
桃園縣環保局於101...(恕刪)


未來桃園的做法是

只要你上路就開罰 !


好可怕啊 , 也不用去管你有沒有汙染 , 合不合格 .
都不用檢驗 , 就直接開罰 .

我想數年之後 , 桃園也將發展成無性侵害友善地區 ,
所以只要是男人 , 就直接關起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mnkj11 wrote:
台灣的過度自由民主是否牽絆國家進步
我知道大多數家裡的2T還很耐用~不想丟~因為還可以騎

好吧!大家各退一步~超過10年的2T就抓
10年以下的讓你繼續騎可以了吧~...(恕刪)


台灣從民國 93 年起就禁止銷售二行程機車 ..
所以 104 年起 , 你要找到10年以下的二行程機車 , 難了 !

你不懂 , 你不知道這個訊息吧 .
但是你還可以發言隨便講 , 這就是民主的好處 .
但是你現在卻擔心民主牽絆國家進步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其實這管制措施,可以很簡單的解釋

因為執法不嚴,牽拖人力不足,為了讓自己好做事,全部管制2T

最根本的源頭,誰違規就抓誰,卻不去做,這才是讓人詬病的地方


雲遊台灣 wrote:
台灣從民國 93 年...(恕刪)


2行程機車至今日都還有在生產販賣.


http://www.kymco.com.tw/tw/event/xmode/accessories.htm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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