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在家裡打電腦 忽然聽到碰撞聲 半夜快1點吧結果看到樓下有車禍 馬上打電話叫警察+救護車x1後來看到沒放三角錐 也沒有車願意幫忙指揮一下交通後方有兩台汽車因此有點急煞 我就騎我的車出去並停在後方 開大燈閃雙黃不過救護車5分鐘內就到 我就離開了雙方都沒有跑 有人受傷結果我被告知也被告到 要去警察局一趟就調了大樓監視器來證明警察是我叫的 叫完後我才出去幫雖然不爽但事情釐清後對方有道歉 我也拿了一個紅包袋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依然會做同樣的事情如果沒有把握 我只會離開後再叫警察
1rtyry wrote:最近因為颱風的關西很許多的道路都有泥巴淤積前天早上出門 在路上看到一名婦人騎士在泥巴旁摔倒我到的時候他已經倒在地上不知道有多久於是我停下來幫她叫了救護車 還等到救護車將她帶走才離開誰知道今天卻接到電話她已經去警察局報案 說是我害她摔倒 要索取賠償雖然事後因為沒有證據 沒辦法對我怎麼樣但是我心真的是寒了從今以後我絕對不會再幫助路人..(恕刪) 這例子真的不少......對岸之前會發生女童被輾n次不是偶然雖然我都有行車紀錄器老實說看到這篇後..我以後應該會當路過就好連報警都免了公親變事主=>路過變事主也許不太人道....但是就是會有這種人我身邊朋友也有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