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大雷 wrote:嗆回去啊......
前幾天行經十字路口 ...(恕刪)
誰管你路權大還小 誰管你直行還轉彎
我當初開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無分隔島) 等左轉沒壓在雙黃線上車頭偏左
被一台從後方高速逆向衝過來的摩托車從車頭撞上去
對方時速超過60 對方滑行數十公尺撞上電線桿才停下 對方大腿 小腿 多處骨折
當時我車子的情況是 時速0 停在那邊 方向燈也打了
做筆錄時也超清楚的說明 我時速是0
後來判決書出來了 責任是對方7 我3 我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
我不知道我當時如何注意 看到他衝過來馬上倒車往後撞嗎....
但平時上班時間較長的原故 也沒有美國時間去跟他們跑法院或去做重新鑑定
還好有保險 自認倒楣 請保險公司賠償 對方也很不要臉的要求3成20萬
講到最後3萬元+強制險理賠 才結束這件事情 為了這個車禍 浪費了我5個多月的時間 每天煩惱...唉
台灣就是如此的爛 不要太相信交通法則 甚麼路權問題
不管你在怎麼沒有違規 在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車禍了 對方受傷就是3成啦
一發生車禍就是整個麻煩啦 尤其是遇到不要臉的人
你如果真的都沒錯要跑法院 重新鑑定 我包準你 每天晚上都煩到睡不著 然後又動不動要跟公司請假
最後很多事情 金額不大的 大多是自認倒楣 賠啦
強迫變成她等你先過,所以她才會 #$@#$@#"(這是問候令慈嗎?),如果是你先到十字路
口,她應該不會是這樣反應的,除非她有精神問題.
換個角度,如果對方是一部汽車,同樣它先到十字路口,估計你是會減速的,除非你也有精
神問題.
綜合以上,我認為是,你看她婦人家騎機車膽子小,所以你快到十字路口時並沒有減速,而
把路線往右偏,讓她非等你不可.路權的問題,是出事以後才來討論的,也就是說只要不肈
事,有膽識的人就有優先權,台語說:敢的人挾去吃.整個社會也是如此啊.
就我自己來說,如果無人無車,紅綠燈參考參考,但有行人在,或是弱勢者,是會禮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