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enigsegg08 wrote:坦白說這台車側邊死角很大如果2臺車平行行駛的話真的很容易忽略旁邊是不是有車我自己開在路上也很常無意間就逼了人家的車 (恕刪) 別放在心上不過大家都知道不能怪車子因為車子是死的........
魏至聖 wrote:我已經把畫面寄到市長信箱去檢舉另外我還打算找個時間去分局偵查隊提出重傷害未遂及強制罪的告訴 你覺得市長會裡你嗎?〝提出重傷害未遂及強制罪的告訴〞這是自由心證,你認為他威脅到你,或許他認為後視鏡有死角,沒注意到你!這要怎麼告?學以致用是很好啦,但法律上雙方兩造的說詞也是一個重點。除非你的行車紀錄器上有更足夠的證據,能證明他是〝蓄意〞及〝故意〞威脅你。不然光看你PO的這些圖檔,不要說起訴啦,我想要警方受理偵查都是個問題了!你說是吧!
有必要因為自己是法研所的就這樣嗎....懂法律就可以這樣搞人喔,法律是拿來保護自己,不是拿去攻擊人的搞清楚好嗎= =+沒影片也不知道這台車到底是想幹嘛,加上也沒看到先前的畫面,單單以這種照片究論定那台車逼車,自己念法研所的難道不會覺得罪證不足嗎...........再者,你自己有機車到不騎,跑去騎汽車道也很莫名其妙,雖然是可以騎,但是既然機車到這麼空有必要一定要跟汽車擠嗎???
koenigsegg08 wrote:我也是開這個車型的坦白說這台車側邊死角很大如果2臺車平行行駛的話真的很容易忽略旁邊是不是有車我自己開在路上也很常無意間就逼了人家的車..(恕刪) 爛藉口!有考過駕照嗎?切換車道或轉彎除了看照後鏡外為了避免忽略死角一定要轉頭看看作確認這是一般行車常識吧?!難怪要稱馬路如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