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騎車還可以拿手機拍照~應該也算危險駕駛唷.........

且那條不叫機車道~叫做機慢車道~也就是機車&慢車的道路.....

例如~單車~電動車~這種都可以行駛的......

單車都能騎上去~為什麼這種電動車不行= =
誰撞到誰倒楣
而且這種車明明在路上走
可是正面卻缺乏警示燈具
晚上在路上更可怕
之前晚上騎腳踏車也差點撞上逆向過來的電動代步車
上面的老頭能做的就只有大叫
完全沒辦法閃避
我則是煞到差點翻車
還好沒撞上去
這種代步車真的很討厭

而且我覺得政府應該學英國立法規定老年人上路必須穿著螢光背心
不但能保護自己安全
對其他用路人也有更好的警示

a0910 wrote:
樓主騎車還可以拿手機...(恕刪)


這是行車紀錄器拍的喔
不過電動車開上去還是蠻危險的
代步車應該是不能上一般道路的, 不過他要過橋除了走那邊還能走哪裡

難不成你要他爬樓梯走人行道??? 不過靠右邊應該會安全一點
機慢車道慢車或電動代步車以及自行車都可以上去啊...

交通部腦子壞掉才會讓機車跟他們一起~

速差有多大~

車種分流真的很沒效率也會造成很多危險~

比奇堡最速魚 wrote:
機慢車道慢車或電動代...(恕刪)


如果不分流~那些搖搖爺爺~晃晃婆婆~在我前面或旁邊~我更怕....

哪天她自己摔車~倒在我的車中間~一定反應不及壓上去的

這樣算我的?
法規規定
不能就是不能
這不是同理心的問題
整個速差那麼大的車況
萬一出了狀況
是兩條命甚至三條命
法律的規定是如此

我們服務的許多肢體障礙朋友外出隻能使用電動輪椅,

外出非常不方便,復康巴士很難訂

願意外出接受許多人的異樣眼光真的很不容易

而有時捷運站的距離非想像中的近

外出工作或購物就隻能走橋

走人行步道根本過不了橋

重點在於台灣的無障礙環境確實太糟了.....

稍微體諒一下


這台最主要問題,後面沒加裝警示燈

一般我們的對象會裝警示燈,提醒騎士的

感謝各位體諒

a0910 wrote:
如果不分流~那些搖搖爺爺~晃晃婆婆~在我前面或旁邊~我更怕....

哪天她自己摔車~倒在我的車中間~一定反應不及壓上去的

這樣算我的?


提倡車速分流...

不然閣下老是跟那些爺爺奶奶其在同一個車道上就是現行的車種分流...

我是想從內車道騎過去~不過在禁行機車的地方就不行~

所以應該取消禁行機車~畢竟機車正常要騎到平面道路的速限一點困難都沒有~

至於騎不快的應該自動換到慢速車道去不是才安全?

把能夠快的車跟慢的車放在一起就只能大家一起龜或是危險超車...


另外~反應不及壓上去這件事情~原因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台灣小所以大家的習慣都不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簡單的想法就是前面的車或者是騎士就算瞬倒(不過瞬倒也會往前滑行)您也能夠及時停下的距離...

做不到保持安全距離說是反應不及?

反應不及的狀況是說有預測之外且無法或難以注意的異物進入您的動線~

比如說路旁有車輛或其他物品所遮蔽之行人車輛或是阿狗阿貓突然在您即將抵達時以九十度方向高速進入您的動線...

這才能說是反應不及...

很多汽車駕駛在反對重型機車上國道時說怕反應不及...

然後說都會怕算我的...

實際上大部分是沒保持安全距離以及沒有防衛性駕駛的能力...

台灣的駕照太好考~

不是拿了那張紙就代表準備足夠出外騎車開車...

就算準備好了...也是只說盡最大努力去避免事故...

會怕意外只能建議您...不要出門...

不過在家也是會有機會出意外的...

這就是人生~
比奇堡最速魚 wrote:
提倡車速分流...不...(恕刪)


我從18歲拿到駕照後~已經開堅達3.5頓貨車在大台北地區開了約9年~1天8H~1禮拜6天
(自行到監理站考照~包含大貨車駕照都在監理站考的~不是在駕訓班)
(本身汽車科~家裡是車行~我小學就會開手排車了~家裡工廠有地方開)
(本身還有堆高機~天車等勞訓處證照).......我不是鍵盤車手~也不是路上冒失鬼

台灣的環境就是一堆冒失鬼從一堆地方冒出來.......這樣還不算反應不急?


我就聽過同行的開在路上有台機車~被別輛車擦撞~結果摔倒再貨車中間那邊

然後一定來不及的阿~就壓死了

後來被判業務過失致死....還賠錢....難道這反應的過來?

別說沒有反應不急這件事~路上看太多了啦

我一天在台北開車8H~大約1~3天就能看到車禍後

1~2個月內能親眼看到車禍過程....




且我上面說的也有包含在旁邊~結果來跟你碰撞~也不是沒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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