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被侵犯 開車撞死人…不起訴

300萬應該是由強制險賠償...
所以應該沒事才對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300萬應該是由強制...(恕刪)

強制險有這麼高嗎..........
應該還有多保第三責任險才會到300萬

gungunM wrote:
300萬應該是由強制...(恕刪)



強制險沒賠那麼多吧~~~最多好像合計220萬吧,常常改~~
我記得某個喝酒撞死人的少爺都沒陪那麼多了??

補充

--101年9月13日,殷浩中在高雄地院開庭後,與死者家屬以5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

酒駕撞死人才罰這麼一點

不小心遇到自殺詐彈客竟然要賠300

行車記錄器真的要準備好~ 遇到那種自己撞過來的~ 3仟元比三百萬省~
說穿了只是因為人死了~ 即使沒有過錯~ 事主花三百萬只是買自己未來的心安~
路權被侵犯 開車撞死人…不起訴
重點是在賠錢了
不然不起訴才怪

zihfu wrote:
不小心遇到自殺詐彈客竟然要賠300



守法開車還遇到這種鳥情況
願往生者安息、家屬節哀

不過,檢察庭開得好
不起訴處分!這,才叫公平正義
這新聞告訴我們台灣法律沒有標準,都是因人而異!
每個人的觀念都不一樣,主觀的認定毫無標準!
判決都出來了~
只能說大家在路上開車騎車都要注意安全
路權也不是絕對~路權你比較大也不代表能橫衝直撞
當下我只有聽到聲音
回頭看的時候人已經趟在門口了
隔天里長就在門口旁燒金紙了
就我自己看....我真的覺得貨車跟機車都沒有按照號誌來行駛
貨車是閃黃燈、機車是閃紅燈
閃紅燈是要先停止在行駛、閃黃燈是要減速行駛
但是那條路口閃黃燈常常都是高速通過...那台機車就是最倒楣的
我還有看過宅急便機車粉碎~然後人大幸沒什麼事情~聽到撞擊聲的時候
回頭汽車已經快衝到下一個紅綠燈了
從這次撞死人之後就是變紅綠燈了
只能說這個錯誤的代價很大
但是通過路口應該要減速的習慣...我只能說大部分駕駛都做不到
-----------------------------------------------------------
附註:我沒有看到撞擊、只有聽到聲音
很可惜監視器角度也不夠廣...但其實我們比較偏向覺得是撞到才煞車...
但我們也不是專業的鑑識單位~也沒看過另一支監視器的畫面...SO
只是拿來告誡朋友們騎車要小心~心平氣和地開車騎車
真希望別醒來......

rabbit76533 wrote:
這才是公平正義對於這...(恕刪)


我想你如過站在事發現場.....就不一定會覺得是公平正義了

多少貨車過路口橫衝直撞......真的
(我指的是其他貨車~非當天事故車~當天我正蹲著弄東西)

就算是綠燈~那個速度也讓我覺得很恐怖

那條路很小.......

這麼小條路要衝到40以上其實我真的不太懂

旁邊又都是住家.......
真希望別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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