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sar1040 wrote:
請問如何判斷需要2段式左轉?...(恕刪)
精簡顯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圖示說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1條:(待轉區標線)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
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
本標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線寬十五公分。
劃設於停止線前端,設有枕木紋行人穿越道者,劃設於枕木紋行人穿越道前方。
本標線前緣以不超出橫交道路路面邊緣為原則。
圖例如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5條:(待轉區標誌)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遵 20.1」,
用以告示左(右)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
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
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
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遵 20

遵 20.1

本標誌下緣得設「機慢車兩段左(右)轉」附牌,標準型附牌圖例如下:

(單位:公分)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8條:(禁行機車標字)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通行。
繪設於路段起點。
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之。
本標字為黃色變體字。
圖例如下:

精簡顯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3條第2項第4款:(禁行機車標誌)
四、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進入用「禁 3」。
禁 3

圖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