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01tw wrote:這很明顯是逆向了私...(恕刪) 我父親詢問警察說 他這樣不是逆向嗎?警察說:那出口是加油站私人的 不是公家單位設立的~據你所PO的訊息警察沒提到說誰有沒有逆向啊~他是說:那出口是加油站私人的 不是公家單位設立的~至於~意思就是貨車司機不是逆向這句話~是你們自己的想法?還是真有人這麼講?那就不知道了~提醒你~車禍還是由相關單位裁判吧!畢竟誰對?誰錯?不是一個處理的警察可以決定的。
老實說...〝警察〞當下或是跟你父親說的,聽聽就好!因為他們並沒有權利決定誰對誰錯,也沒辦法介入你們雙方。警察工作只有到現場勘查、紓解交通、保持原貌和保護雙方而已,還是要打電話等交通大隊來那交通大隊來幹嘛呢?來偵訊雙方當時情況、勘查地形、丈量長度、回去畫示意圖,如果有傷者他會去醫院找你。然後給你個雙方簽名的三聯單(上面有聯絡方式),就各自散場了,之後警察、交通大隊可能都不會理你,你只能自己聯絡對方,或是對方連絡你,一切都自己私下解決、簽和解,橋不攏就申請調解委員,你可以打電話去自己的強制險保險公司問問處裡的程序,或是自己、對方保險公司會去交通隊調肇事責任鑑定的東西,在不行就只能上法院提告,一樣要記得去調肇事責任鑑定,通常這樣都是對方責任大。基本上對方點常識的話,都會認賠。先不論對方有沒有逆向,你是直行車,當時路權是直行車先行,他應該先讓你,他害你受傷如果你要告他刑事責任-過失傷害是會成立的,受傷期間,對方保險要負責你的醫藥費、交通、看護(家人的話也算好像每天250),醫藥費不要自己去藥局買藥回來擦,保險公司都不會理賠(被裱過一次,自己買藥擦都不賠),所以就是每次都去醫院擦藥(超貴!保險公司自找的!),也可以都坐計程車去請他開收據。之後東西損壞就是民事賠償了,看他願不願意乾脆的賠,否則雙方鬧法院都挺麻煩的。
以下要分清楚,"我父親詢問警察說 他這樣不是逆向嗎? 警察說:那出口是加油站私人的 不是公家單位設立的~"(01)如果你父親問的意思是~:「貨車進入加油站時是從別人加完油車輛的出口進入,這樣進去加油站的方向與別人相反?」那警察回答的確沒錯~(02)如果你父親問的意思是~:「從中央分隔島缺口處到進入加油站的這個過程中,貨車的駕駛行為算不算逆向?」這答案就有待商確,用口述轉換成文字很容易造成誤解,可以直接申請分析吧!順道一提:發生交通事故會帶走的叫做:「登記聯單」,不是三聯單,請不要搞錯了~登記聯單就是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