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Lattee wrote:
如果路考內容完全一樣
不如白牌綠牌合併就好
早該合併了
不應該區分50以下或以上
應該只區分250以下或以上的機車駕照才對
(內心真正的想法:區分180以下以上就好啦,
200看起來也很像重機啊....貼黃牌啦)
綠牌騎車與白牌騎車一樣危險
又不是腳踏車
綠牌還是可以輕易加速與超速的
先不論考路考有沒有用
如果因為綠牌加考可以稍微減少年度2~3%的事故率
那就是有作用的
當然,樓上幾位說的『路考制度要更嚴格』與『酒駕與無照駕駛重刑』
那種是比較好的方法
但不代表綠牌加考路考就不能做
做了總比沒做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