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肇事責任判斷大多用路權觀念沒有沒駕照就百分之百肇責...版大沒駕照是違反行政法規 直接開罰和車禍並沒有很直接的關係版大說你是被撞的 那有受傷 有就醫紀錄嗎?如果對方堅持咬你是沒駕照所以不想賠償請版大去查查"過失傷害"這條法律吧 應該可以幫到你...
o91187 wrote:小弟9月30日生日,...(恕刪) 9/30生日 9/30發生車禍 10/1就有駕照?1.機車駕照不是當場考 當場給嗎? 現在變成跟汽車一樣 要等幾個工作天嗎?2.你可以說「我考過了,但是交通講習還沒聽所以沒駕照。」來規避無照的罰單 但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參照刑法214)「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個人建議 別因小失大阿 無照駕駛6千 刑事責任就算繳錢服刑 還是有前科的
o91187 wrote:小弟9月30日生日,在生日的當天出了車禍,對方撞我的!可是我隔天駕照就出貨了!請問我可以說:我考過了,但是交通講習還沒聽所以沒駕照。請問這樣警察會接受嗎?還有,無照除了罰錢還要聽課嗎?生日當天算滿18嗎? 一個觀念!!駕照沒從監理站發出來沒拿到手就是無照
衍生題外話~如果你是9/30要騎車去考駕照,而在這途中發生問題,被警察抓了,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很久以前就在思考了!!考駕照又沒有提供車輛,勢必一定要自己騎一台車過去,才能考!(除非規矩有改,不然多年前的印象,我記得應該要自己準備車輛,沒錯吧??)。還是難道一定要別人載過去才行?萬一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不就一直不能考了??另外~騎機車也要練習,沒有人天生就會騎的吧!!練習也算無照嗎??也會被抓嗎??假設你在空地練好了,我記得空地也算上路的一種(只要有騎應該都算),這時警察出現,那又該怎麼辦呢??我很好奇到底要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