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不會搞到受傷,

既已受傷就須調解,不然有可能是過失傷害。

肇事者未報案又未和解,很不利。

tpccy6421 wrote:
基本上!都是你的錯!...(恕刪)


真的嗎???

1.請問他們有走斑馬線嗎?
2.你是否有超速?
3.在碰撞前是否有剎車來證明你已注意
如果沒走斑馬線,你又沒超速,且在碰撞前你確實有剎車,那有機會你在民事、刑事完全免責,甚至要求他們賠償,但前提是你有報警。
私下和解又沒有雙方白紙黑字的和解書,雖然他事後不能對你提出肇事逃逸,因為你可以調出通聯紀錄證明並非肇事逃逸,但很遺憾,他事後是可以報警提出刑事訴訟,對你獅子大開口一翻。且在保險公司不在時,自行和解,保險公司有權利不給予理賠,趕快雙方能簽訂和解書,快快落幕吧!
所以我去備案的時候
雙方都要在嘛?
我覺得他是主因
我才是次因吧


1.請問他們有走斑馬線嗎?
沒有
2.你是否有超速?
我沒注意看限速幾公里
應該沒超速 比我快的一堆

3.在碰撞前是否有剎車來證明你已注意
我有煞車


但沒報警 我想說對方不想報 就這樣帶過
所以現在我想報警 要怎麼辦呢

tpccy6421 wrote:
基本上!

都是你的...(恕刪)

您確定嗎?...請問有何法條可以確定都是板主的錯,願聞其詳啊.....有什麼法條或是實例可以說都是板主的錯的嗎?....

老實說,當下板主沒有做報警這個動作就已經橂糊了可以確定對錯的基點了,所以,目前只能以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處理了
既然板主只能接受最高1500的賠償,對方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想,只有請對方提出有何理由要板主全賠的道理了
如果對方沒有理由的話,那麼我想,板主您可以自行判定是不是要全盤接受對方的要求~
真的上法院的話⋯二方都沒有直接證據了
更別提當時場面所存在的口頭證明
因為事發都沒叫警察
事後隨便講都行
只能憑醫生的診斷證明來做判決
只怕遇上瘋子
想敲一筆的

你沒辦法證明你是完全對的
而你傷到他是確實存在的事實
在這個前提下你吃虧
幾千塊能打發儘量打發
最多叫父母出一下錢

對方有心要搞你幾十萬都有可能
我還聽過車禍時2手可以正常活動
事後醫生開無法提重物的證明
搞成重殘賠400多萬的咧


大毛球 wrote:
您確定嗎?...請問有何法條可以確定都是板主的錯,願聞其詳啊.....有什麼法條或是實例可以說都是板主的錯的嗎?....

老實說,當下板主沒有做報警這個動作就已經橂糊了可以確定對錯的基點了,所以,目前只能以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處理了
既然板主只能接受最高1500的賠償,對方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想,只有請對方提出有何理由要板主全賠的道理了
如果對方沒有理由的話,那麼我想,板主您可以自行判定是不是要全盤接受對方的要求~


1.如您所言,當下板主沒有報警,這個確定是錯的了。

2.原本幾千元可以儘速解決,如果拖拖拉拉搞到過失傷害,背上前科還要賠更多的時間和金錢,又錯了!

3.說可能是假車禍,無心和解不好,再錯。

全錯!
你也太老實了吧!

對方找家人出來,你是石頭蹦出來的嗎?

問網友有屁用!問你家人比較實際。


對方走到馬路就她們不對了,有人行道不走!
被撞還要賠對方,那是你的路權耶。
而且就你的圖所表示的路口,10公尺遠就有班馬線,
就算他們要穿越馬路,就新制交通規則而言,
她們必須要走班馬線,不能任意橫越馬路。
總之,路權是你的,謹記。

叫你朋友去驗傷,車損也估一下,再找家人出面。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謝謝各位網友論點
我今天晚上會去警察局跟警察討論
再決定要如何解決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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