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8089 wrote:
對方說我必須先寫和解單, 然後對方願意押本票在我這, 因為女方沒現金 ...(兩萬沒現金???)
我不懂法律相關
不過看你的敘述我也覺得怪怪的!!!
怎麼不是你和對方協調後,對方同意這間車行的報價,你把車修好,他再還你錢?
還是你????
兩萬沒現金????
為什麼車子不修好?即使要跑法院要做任何事情,你的車就這樣擺著?
你有車子給車行抵押,車行可以跟你收取費用~不怕你跑!
你也不可能要求車行修好車以後再跟對方拿錢,車行沒有抵押品反而還怕對方跑~
事情應該要簡化成你修好車,對方準備好錢,到警局和解不是嗎?
jacki8089 wrote:
對方就說他們會怕 ,怕我修好不和解
是我也很怕修好不和解!!
因為我不曉得這車主是怎麼一回事~
同意一個金額,可是車主卻不動作,一直要先拿錢~
更不用說你覺得兩萬沒多少~
jacki8089 wrote:
因為女方沒現金 ...(兩萬沒現金???)
我也覺得沒多少~車是你的,不去修好白拿了兩萬能買新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