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照 wrote:我個人是認為...與其開放人行道停機車...不如把現在一些搞得大到有點離譜的人行道縮小...挪出來的空間就設置機車停車格......(恕刪) 真的...不少地段人行道+騎樓,加起來的寬度兩、三台大卡車並行都可以了
a778875799 wrote:台北市&新北市應該把人行道跟一半以上汽車停車位還給機車 政府、酸民、環保人士....會鼓勵你坐大眾交通工具政府、酸民、環保人士....會鼓勵你坐大眾交通工具政府、酸民、環保人士....會鼓勵你坐大眾交通工具
布魯波波 wrote:如果機車停車格要收...(恕刪) 如果收了費可以讓機車落實一車一格不會被其他愛移別人車的人硬擠的話...收費又有何不可??再說了...一樣是使用公共空間做為停車使用有什麼道理汽車停車格要收費而機車停車格不用收費??最多是機車可以收得比汽車便宜完全不收費本來就是一個亳無道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