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10項規定小型汽車置放架,其使用應依下列規定:(一)置放架及裝載物應固定妥適。如裝置於車輛後側,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五十公分;如裝置於車頂,其含置放架之車輛全高應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二)置放架及裝載物不得遮蔽車輛之號牌與車輛後方燈光。然後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小型車不得超過全寬之一.五倍,其最高不得超過二.八五公尺。他有置放架,而速克達本身就只是裝載物,不用著眼在「速克達」按照這個看起來,感覺只剩車牌問題
感謝各位的回覆與資訊幾年前常把越野單車掛在車後往郊外跑友人告知現在車後不能掛單車,容易被取締於是把單車塞進車後廂(要拆下前輪)但後座空間也沒了 也曾用瑞獅裝載機車速可達但上下車很不便利 多次看到國外有人把機車載著出遊(露營車或休旅車都有)實在很嚮往這樣的方式可以實踐定點深入旅遊,跑一些非熱門的景點與路線
yehmuen wrote:這部剛好就是110cc 是唷~~~ 哈哈那我修改一下語法這感覺是110 CC的排氣量 125的外觀我第一眼把它想成 FT 那種我腦袋想的90~110 是像 MINI那種小車 (不知道有沒有拼錯)就是小女生騎的那種PS: 其實外掛箱拆掉也好有時後要會車或閃躲之類的角度距離沒注意到就勾到路人忘了後面有突出物這樣而且有突出物也容易對機車族怕怕不敢過去或是只差你這10公分 我就能往前了
如果是分離式大樑的休旅車還好, 換作是轎車式底盤的RV, 長久下來難保不對底盤結構造成影響, 畢竟一台機車的重量差不多等於兩個大人, 轎車載滿五個人爬坡就很吃力了, 行李箱再放兩包水泥試試看, 感覺一定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