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p wrote:這只有去找立法委員,...(恕刪) 這主意不錯...聚集眾多網友的力量...讓這個不合理的處罰取消!~~~那我先首開先例~ 我將標題成連署文摟!成功與否~~就看各位了...加油加油!!!
75100712 wrote:我被照過2次...還到我家人發現我載女生... 看來你是載的不是女朋友才會囧吧!!話說騎車這麼久都有一個原則 , 在過天橋之後 , 絕對不要騎在"禁行機車"四個字上面警察要取締是以法有據...自己小心為妙!!
保重吧 我十年前 唸大一時 也是被拍了五次一天一張 到月底才知道我被拍了 原來那個不能騎回去 就在民權交承德路那因為花蓮沒有這四個字啊 剛上來的我那知啊結果就生氣不交 後來全部變成一千八 台北真是萬惡之都啊
吉爾菲 愛斯 wrote:總之管他是不是在承德...(恕刪) 我也收過這種的就在承德路跟文林路的路口那附近收到這張的時候真的只有讚嘆條子北北如果用這種熱情去管交通跟治安台灣一定可以夜不閉戶,開車不用買保險
承德路接市民大道那邊~好像附近有警察局喔~小弟之前也是偶爾會跑北市那邊買東西~幾線道的忘了~3還4線嗎?機車只能找最外線是嗎? 請問樓主是大慨幾點被拍的呢? 條子應該都是躲在路邊拍吧?北市人騎車真的很可憐~又辛苦~車多.又塞...可以練的騎車的好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