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阿~不就是環保局搞的檢舉達人咩(小弟不才 現在在環保局當替代役)其實政府才不會吃飽閑閑去拍這個咧這都是民眾自己拍的拉還有集團專門靠這個吃飯的咧...抓一件他們可以賺360元獎勵金...每天就閑閑沒事跟車拍影片....我看有些集團真的是靠這個月入一至二萬不等每個月寄數百件光碟是稀鬆平常的哩.......不過其實有些人拍了如果時間地點不清楚或是影片太晃車牌看不清楚或是被拍的人丟的瞬間沒有被拍到..基本上是不會被罰的會被罰一定至少要有丟的瞬間跟東西掉下去的畫面以及車牌號碼這三樣成立才能開裁處書囉.....
熱血沸騰的店小二 wrote:是「三重市公所」錄影...(恕刪) 嗯..強烈建議樓主提出申訴啦..因為他們嚴重侵害到你的權利..如下..1..隨時隨地亂丟垃圾的權利.2..未經許可拍照.嚴重侵犯到肖像權.還拍的不美.3..沒有事先告知就取締(人家超速照相都會事先警告) .在不知的情形下.非你自由意願.4..剝奪你讓水溝賭住的權利.無法讓街道淹大水.可以幸災樂禍的樂趣..申訴啦..申訴啦......加油..我拿椅子跟一手啤酒先..佔好位置..要記的上來報告近況喔..喔.我剛剛已經押市公所贏了...
噪音是另外的小弟看到的是.....警察拿著步槍 攔車下來 再交由環保單位引導到旁邊在排氣管尾端立個像收音器的東西 訊號再回傳NB以下是拉塞的...多希望 改裝噪音管 一被抓到 機車馬上用步槍掃射 現場辦理報廢 我想這城市會安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