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德 wrote:
你們大家還真是有趣,...(恕刪)
你可以改裝不可動式車牌架 一樣可以把大牌往後挪 前面已經有判決文了 裁定不罰
你要裝翹牌器 也就是裝置旋轉架 那被開單就不要抱怨了
有趣的是 在台灣 違法永遠是理直氣壯的
汎德 wrote:
你們大家還真是有趣,如果我是樓主,我應該很有成就感!
裝翹牌器除了改變大牌角度以外,就是把大牌往後挪,某些排氣管因長度與角度的關係會碰到大牌,翹牌器就是一個很好運用的東西了。
樓上還有人說人家小鬼怎樣怎樣的、都做一些沒意義的事什麼的,我還真想知道你現在做的事是多有意義?豐功偉業?
也有人說美觀歸美觀,但不是競技用。只是...競技也沒在用這個。
不過...還好我沒遇到警察拿著10號梅開+T5來把我的大牌拆掉,然後說我的大牌是可拆式的...隨時可以拆掉去犯罪...
(恕刪)
汎德 wrote:
你們大家還真是有趣,如果我是樓主,我應該很有成就感!
裝翹牌器除了改變大牌角度以外,就是把大牌往後挪,某些排氣管因長度與角度的關係會碰到大牌,翹牌器就是一個很好運用的東西了。
樓上還有人說人家小鬼怎樣怎樣的、都做一些沒意義的事什麼的,我還真想知道你現在做的事是多有意義?豐功偉業?
也有人說美觀歸美觀,但不是競技用。只是...競技也沒在用這個。
不過...還好我沒遇到警察拿著10號梅開+T5來把我的大牌拆掉,然後說我的大牌是可拆式的...隨時可以拆掉去犯罪...
汎德 wrote:
裝翹牌器除了改變大牌角度以外,就是把大牌往後挪,某些排氣管因長度與角度的關係會碰到大牌,翹牌器就是一個很好運用的東西了。樓上還有人說人家小鬼怎樣怎樣的、都做一些沒意義的事什麼的,我還真想知道你現在做的事是多有意義?豐功偉業?...(恕刪)
bvmbmb wrote:
事情焦點模糊掉了。
民主國家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只要無犯罪事實,並沒有明文規定可以或不可以做哪些事。
請問身上帶摺疊瑞士刀,有沒有犯罪?
拿出瑞士刀,修理東西或做正常使用,有沒有犯罪?
那拿出瑞士刀公然比劃對他人脅迫恐嚇,有沒有犯罪?
不用說,大家都知道。
裝翹排器固然不對,但當時是未翹起狀態,頂多說是有犯意、無犯罪事實。
警察可以照相開驗車單,而不能自己動手做出犯罪事實再照相佐證,否則就是造假的犯罪加工。
男人的小弟也可以拿來犯罪用,但只要無犯罪事實,警察也不能叫你掏鳥出來再趁機拍照,說你公然猥褻。
難道不是這樣嗎?
搞不懂一堆人義憤填膺的補焦點轉移到別的地方去,在那邊原罪論個什麼勁?
若是物品非法,公開市面卻很容易買得到,那就很有意思了。
就因果關係,要抓也是先抓賣的人才對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