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機車無照闖紅燈死亡車禍了


findyou02 wrote:
感謝我覺得很多事情要...(恕刪)


不好意思,
沒人說無照駕是可容許的,
強詞奪理請收回自用吧
如果你要邏輯,可以推理到乾脆不要有汽機車,
這種邏輯是情緒性的,
不過從頭到尾也沒人說你不對,

真正的邏輯是在 自撞或被撞 而已,
怎樣撞的,除了有監視器拍到的之外,
最容易找的就是貨車的車身上有撞痕,
其它的就隨便你愛怎樣發揮 無照該死論 囉 .....

power1912 wrote:
會說"問題可以有點邏...(恕刪)


你以為有駕照,就不會逃嗎?

+100 也沒啥路用吧 ........
ill49 wrote:
不好意思,
沒人說無照駕是可容許的,
強詞奪理請收回自用吧
如果你要邏輯,可以推理到乾脆不要有汽機車,
這種邏輯是情緒性的,
不過從頭到尾也沒人說你不對,

真正的邏輯是在 自撞或被撞 而已,
怎樣撞的,除了有監視器拍到的之外,
最容易找的就是貨車的車身上有撞痕,
其它的就隨便你愛怎樣發揮 無照該死論 囉 .....



你沒發現我沒針對你回文嗎?
我立場一直都在"保護持照者"的立場
而不是"攻擊無照者"的立場.
更沒有說出什麼"無照該死論"

要說情緒性,我也可以說你的立場才是情緒性..
只是這樣不斷的主觀言語攻堅,有意義嗎?
我的邏輯範圍一直都圍繞在法規
我不知道你怎麼會覺得可以推到"不要有汽機車"?

另外,我僅表達無照者在肇事中難免遭遇社會道義的評論.
如果無照者連社會道義都想脫罪,實在說不過去.
況且,我不知道你怎麼會一直得出"無照該死論"
也許本版一直都有在探討這個話題.
但是,你沒有發現,我並沒有說出"撞死無照者得以免責".
而是強調"無照肇事者,應負擔更多責任".
即便法規上不須負擔,也難逃社會言論的道義抨擊
如果連這點也要為他們著想,那也未免太忽略持照者立場了.
希望你回文前先屏除情緒想清楚,我們立場完全不在對立點上.

我的立場是在說"無照者為加害者時"的責任追究
而非"無照者為被害者時"的刑責擺脫.

況且,強詞奪理那個詞是自行取用的.
我沒引你文,也沒討你戰.
我不知道你幹麻自己去拿,然後又丟給我
那是本來就不屬於你我的東西
findyou02 wrote:
你沒發現我沒針對你回...(恕刪)


呵呵
何必刪文呢??? 我還是有看完喔!!!

社會道議的評論,一直都在 無照就是違規,
但也僅只於這樣而以,
法律上也是僅只於這樣而已

所以,懶的在跟你這種無法律卻滿口濫情道義有啥好爭論.....
別私訊本人囉 .....
呵呵
何必刪文呢??? 我還是有看完喔!!!

社會道議的評論,一直都在 無照就是違規,
但也僅只於這樣而以,
法律上也是僅只於這樣而已

所以,懶的在跟你這種無法律卻滿口濫情道義有啥好爭論.....
別私訊本人囉 .....




我在#206的發文,僅是發現文章過長,模糊焦點
並且與上一篇觀點基本重複
最後就僅針對Power大給予回文.
送出後就發現你已經有回應了.
所以也就只好繼續討論下去.
如果你真的有興趣讓大家探討,也歡迎您補上原文.
但我深信,文中也對您之前的文章完全沒有任何引用..
只因我倆的主張跟觀點根本不在對立之上
我想,客觀,理性,冷靜的談論是沒問題的.
我並沒有漠視法律,僅是希望社會勿忽略有照者的權益
如果已流於攻堅,也很高興能與您談話到這結束.

另外,我只是使用發文者的標準功能而已
下面的勾都是瀏覽器預設選取的.
早安,大家都是早起去上班的人,讓彼此火氣都小一點吧

findyou02 wrote:
我僅是發現文章過長,...(恕刪)


謝謝你
本人寫的都是原本文
除非刪錯漏字

既然會提醒 (或陷害別人,我猜是這樣)要原本文
就麻煩你也把原本文po上來吧

其它就不用在說嚕 ... 請別私訊喔
本人只會看不起某種人,但不會有啥火氣滴.....




ill49 wrote:
謝謝你
本人寫的都是原本文
除非刪錯漏字

既然會提醒 (或陷害別人,我猜是這樣)要原本文
就麻煩你也把原本文po上來吧

其它就不用在說嚕 ... 請別私訊喔
本人只會看不起某種人,但不會有啥火氣滴.....




我於#206的留言已表達我當下所有的言論.
若您有其他討論需求,再請您補上即可
至於什麼"陷害別人",我想是沒這麼複雜....
這只是一個大家上來討論的平台而已
在討論中,大家都是客觀立場,表達心中的意見
因此,基於基本的尊重,我不會看不起任何人 :)

另外,我個人習慣勾選下面的發文選項.
若您實在不想收到,可請您直接黑名單即可.

時間所趨,需出外上班了.
也希望在線的大大們路上平安.
無論交通法規如何制定,平安還是最重要的
沒駕照上路當然看到警察第一念頭就會想要跑

但是,因你逃跑時所衍生的問題與損害賠償應該是要負全責吧

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這些警政高層官當到那麼大

卻連最基本的維護法律尊嚴的膽量都沒有

這個社會的善良老百姓如果真的看到警察就逃跑

警察跟強盜不就一樣了

像這種拒絕檢查逃跑被撞死的,竟然還可以領到強制險理賠金

難怪台灣的小偷強盜越來越多

karta577384 wrote:
YES因為帝王條款民...(恕刪)


這種判業務過失致死,那真的要集合大眾力量去罵法官了..

綠燈直行,自己撞上來死亡還要被判過失致死.........

叫法官自己去防止人家闖紅燈撞上來...

CcCManCcC wrote:
這種判業務過失致死,...(恕刪)

如果這個例子法官判業務過失致死,我想以後警察遇到,嫌疑犯也不用追了,讓他走就好了,因為開車去追,自已撞死還要說是警察的錯…
真是豬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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