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市民向公家機關追求合理的正義公平

這個路口我之前走過也是要左轉時
沒注意有這種交通標示,就乖乖地給他待轉
待轉時看到一堆摩托車(應該都是在地人吧)就是直接給他左轉過去
頓時覺得自己還真是「守法」
相同的情形也在北新路要左轉大直橋時發生過
結果就變成,外地來的就要待轉
當地人或識途老馬就可以直接左轉
OS. 那所謂摩托車直接左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說法
是針對外地來的囉?當地人直接左轉的話,就不會出事喔?
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
前面第33篇已經有人說那是可以直接左轉
還有公文,

結果沒人要看還一直"灰"到二十幾頁,
01真是奇妙的地方,不只是永和警察有問題而已

警察是不會承認自己錯的,
你必須自己去申訴才行。

本來兩線道內側可行駛機車就是可以直接左轉。
各位被"洗腦"洗到腦殘的駕駛人好:

"允許"一詞代表可做可不做,而且內側車道是可行駛機車,所以在內側車道行駛時要去待轉

改天您待轉時被撞到A到就不要怪政府規畫得很"腦殘"...

chi87971168 wrote:
"本路口允許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是,本路口需要兩段式左轉...(恕刪)


如果照這位的解釋,那更樓上那位貼的「本路口允許紅燈右轉」
不就是「本路口需要紅燈右轉」? ...呵呵
...

我覺得腦殘的是地方政府!

直接寫~機車可免二段式左轉!!

降子不就好了~

"允許兩段..."搞的好像可以兩段是恩惠似的...
撇開其他不說 這警員的字工整度有待加強 看看我被開單的= =


樓主的第一張照片可以順轉90度嗎?
看照片脖子很酸喔~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Novitec 599 wrote:
撇開其他不說 這警員...(恕刪)

字不錯看唷~~
我被開的單子大多都跟1樓開版大一樣醜
各位別再吵了

在下剛剛直接詢問在此路口值勤的員警

我:請問這路口到底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警員:可以,現在改成可以左轉
我:謝謝(直接左轉騎走


所以!!!!

這裡是可以直接左轉,你要待轉也可以

2選1

所以,別再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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