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甚麼好奇怪的

你到處都買的到美工刀

但是你拿美工刀去搶銀行就違法

物品合法與否 跟 行為合法與否 是兩回事
Tonyp wrote:
這沒甚麼好奇怪的你到...(恕刪)


我在前幾頁的回文再貼一遍...

------
這種比喻還真逗...

口罩就是拿來戴在嘴巴的,你要做其他用途意圖不軌當然犯法.

但翹牌器呢...翹牌器就是拿來翹牌的,不然他原本用途是啥? 紙鎮? 裝飾品?


EX:
菜刀是賣來切菜用的,你拿來殺人就是犯法!

毒品是賣來吸的,你買來吸還是犯法!

懂咩?


我當然也不是說翹牌器是好東西,我車上當然也沒這種東西!

只是每次看到別人舉這種例子只想發笑而已 噗
------

美工刀是拿來割東西的,你拿來傷人當然犯法!!

翹牌器是拿來翹牌的,拿來做原本的用途來使用卻犯法 不奇怪?!我是覺得挺奇怪的啦~
乂哈雷乂 wrote:
翹牌器是拿來翹牌的,拿來做原本的用途來使用卻犯法 不奇怪?!我是覺得挺奇怪的啦


很多國家可以合法擁有槍枝
你拿到路上對人開也是發揮它原本使用功能 至於犯不犯法 奇不奇怪 你覺得咧

你要說國情不同的話
那台灣也是可以合法擁有武士刀 你覺得它原本功能是什麼?
賣當然是不犯法 你拿去做它原本的用途你覺得犯不犯法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翹牌,在台灣就是違法的東西,先搞清楚這點~

用途不用途,樓上有些人在網路上倒很會說嘴

自己想想,你就是住在台灣,上台灣的論壇,有什麼疑問??

不要每天看MOTOGP上論壇看進口車就以為你置身於國外

扯國情、扯賽車風氣,也許都是道理沒錯,但在台灣會在意的也就一群人而已

更何況道路用車扯至賽車風氣就很莫名奇妙了,難道說道路用車裝翹牌就是賽車?

台灣的國情就是80%的人看到翹牌就倒彈,懂嗎?

誰不想改裝? 改是可以改, 但改出界線,收到罰單 ,就是怪自己

你扯國情,那就有本事搬到巡航重機之國~美國,或是移植引擎也合法的日本

之前改裝也有什麼連署文,現在也只剩一陣風

為什麼? 因為就是只有一群人在想東想西想改裝合法化

你要社會正視,除非是大問題,例如Y牌中柱或PUMP問題、GTR車架補強問題

改個翹牌還想來取暖?

不被人搜就不錯囉!

最後一句話點醒幾位幫翹牌撐腰的人士

"你在台灣"
乂哈雷乂 wrote:
我在前幾頁的回文再貼...(恕刪)


翹牌器 國內法條並沒有禁止生產

他只是金屬加工製品 所以他合法 不管你是要拿來翹牌還是敲人

同樣的金屬加工製品 土製手槍就是被禁止的 毒品本身就是違法 是管制物品

物品的合法與否 只跟法律相關規定有關

法律很明確的告訴你 禁止安裝翹牌器 但可沒有禁止你持有或製造

就像很久以前的測速器 是禁止使用的 但作為商品 他卻是可以販賣的 後來才改掉的

建議你 要笑 弄清楚再笑

凜 wrote:
很多國家可以合法擁有...(恕刪)


想想其他國家"為何"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枝吧!

是讓你打獵、自衛,還是你說的"對人開"...
乂哈雷乂 wrote:
想想其他國家"為何"...(恕刪)

喔 原來你的自衛可以不用"對人開"
不管"原因"是什麼 他的"用途"就是為了產生傷害力
怎麼剛剛講用途講的那麼high 現在就變成講"原因"了

然後避過了台灣也有開放的物品的情況不敢回啊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在那邊16條、18條,其實一句話,全部看警察心情。
目前申訴成功後,亂開單的警察並不會受到讓其有所警惕的處罰。

以不能做改裝變動而言,裝翹牌器不翹牌是違法。
大牌用鐵絲、束帶綁住固定,而且不在原來應在的固定處,難道就合法?
但警察不太會去管這些人,因為這些人往往不是年輕氣盛的少年郎,月暈效應作祟。

原廠固定式(鐵片材質)難道不會有爭議?
資料並沒規範鐵片角度。
n年前,在台北市裡某個中午等紅燈時被抽鑰匙,我的RZX大牌被警察用腳踩。
只因為牠覺得角度不合牠意,旁邊警察持步槍對我警戒,因為我抓狂。
(當時那台RZX也不是新車,我一個學生哪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大牌看起來也不翹。)
有問題可以講、可以開單,但不包括可以用腳去踩踹民眾的車吧?
直到我揚言要記牠員警編號,才有老鳥過來安撫我,要我別計較...
從不裝翹牌的我都能遇到這種事了,大家做何感想?

我想說的是,守法規是作為一位好公民的基本。
但是千萬別忘記一件事,你目前在台灣。
有些事你沒遇到,不表示不會發生。
講難聽點,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言,沒一項是對民眾有利的,全部都沒說死。
反正警察總是能開你單,要申訴是你家的事,反正浪費的又不是牠的時間。
當然,不是沒有好警察,但比例真的相對太少。
所以我從那次之後,至今已二十多年了,對警察都是持保留態度。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凜 wrote:
喔 原來你的自衛可以...(恕刪)


情緒已經起來的話~

我覺得沒有再討論下去的必要了!!

喜歡的話就去裝啊~ 噗
乂哈雷乂 wrote:
情緒已經起來的話~我...(恕刪)

最挺違法改裝品的人不就是你們這些噗噗噗臀部排氣的人嗎
那麼挺 你才是想裝又不敢裝吧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