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市民向公家機關追求合理的正義公平

這個路口,記得以前是不用待轉的,我都直接左轉,
不過在幾年前的某一天半夜十一二點,
我下班後經過,也是直接左轉,
被一員警攔下開單,
才知已經改成要二段式左轉,
我覺得這路口是開單陷井,
不然幹嘛這麼晚了,要一位菜鳥員警躲在那邊綀習取締開單,
而且現在又改變標誌,是不是應該要宣導一陣子??而不是直接開單~
版主稱警察本職學能差 跟今天情況不同

因為設置標誌是他單位的權責 設置不明確該歸責他單位

版主與警察之間的認知問題 應該是申訴後交由中立的第三者(交通法庭)來裁判

不過建議各位用路人 先不管是否有待轉標誌及劃設待轉區

遇到四線道最好是自行兩段式左轉

兩段式規定是為了保護機車族 而不是要刁難機車族

不然血淋淋的例子實在太多了 誰也不希望成為下一個




各位先進,以下是壹周刊訪查後的回覆。

x先生,永和分局祕書室主任許春忠,會打電話給您,向您致歉。

另,永和分局找出新北市交通局給公文,內容是10月底發的,內容是該路口各方向為2車道,可免設機車左轉二段式標誌。本局擬試辦取消。
然,該標誌是於12月29日更換的。您是31日被開罰的。但警察現場卻誤解也不打電話問他人確認,是永和分局要向您致歉,並願主動為您撤單。

lsk wrote:
各位先進,以下是壹周...(恕刪)


正義不是天上掉下來,

恭喜囉!!!

lsk wrote:
各位先進,以下是壹周...(恕刪)

果然還是記者比較厲害
以後有什麼申訴,打電話去蘋果算了
政府機關
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
ufaf0281 wrote:
如果照這位的解釋,那...(恕刪)


好像又是兩回事了...

紅燈本來不能右轉,但允許你右轉,所以你要右轉不會被開單。

難道這路口本身不能待轉,必須直接左轉嗎?所以才要加一個"允許待轉"?

連中文文意都搞不太了解,真不懂您在路上事不是常被開單....

P.S:所以UFAxxxX網友,您被打巴掌了...而且還是永和分局...

bala@syr wrote:
因為快車道的路權本來...(恕刪)


您確定那是快車道?限速與混合車道一樣是50KM耶...

那既然快車道是規畫給汽車的"專用"路權,那汽車駕駛人為何又要向右侵犯到機車道?嫌路太小條不好走,還是...
B.O. wrote:
版主稱警察本職學能差...
兩段式規定是為了保護機車族 而不是要刁難機車族
(恕刪)

以前紅牌重機政府說為了你的安全規定要待轉,不然要罰錢,
現在紅牌重機為了安全去待轉,政府也要罰你錢;為什麼?
現在的黃牌車一樣,為了安全政府要你去待轉,否則開紅單給你,
但過沒多久政府要對這些為了安全去待轉的黃牌車開罰了,
為什麼政府要用紅單來懲罰為了安全去待轉的重機?
看到這裡,你覺得待轉到底是為了騎士安全,還是只是為了讓汽車行駛更順暢而已?
那麼到底是為了安全還是刁難,相信你現在應該知道了吧。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老實說機車非可直接左...(恕刪)


大大你說的對,曲解意思就認了,難道大部分的人都要這樣曲解字義上的意思。
雖然版大感覺設置上有問題,這與警察不相關吧!
應該找設置的單位,警察也只不過是無奈的打手!這樣被公幹也是很雖。
這與警察本職學能不相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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