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總是有人會騎或開在雙黃線的左邊;
當然總是也會有直行到斑馬線或者人行道的。
(講白話就是恐方向燈症候群,硬闖啦!)
說真的現在看過不少馬路小英雄 騎車飛快

再快也七天這句話都沒聽過 沒救了啦
沒摔過都不知道要慢慢騎?
剎車煞到煙都冒出來了
地上寫限速是多少?
如果投胎了只能怪腦子有洞
我發現現在的年輕人騎車都不知道在趕什麼
今天我看到一位年輕人騎著檔車
單線道裡前方一部沙石車(根本沒有超車的空間)
這位年輕人硬要從右側擠
就算超過沙石車了馬上就要左轉
難道你一部檔車以為後方沙石車會煞車等你嗎?
根本就是找死的行為
若常開車的人
都有遇過提早打方向燈後
後面機車騎士一硬要鑽情況

方向燈有連接蜂鳴器
有燈光提示、聲音提示
若後面駕駛人還能沒有發現就離普了十萬八千里
曾遇過提早打方向燈了
除了,方向燈、方向蜂鳴器,還按喇叭
機車騎士還是硬要鑽,
一直到機車後座的人用手打了,機車駕駛人安全帽並說人家很早就打方向燈了
你是沒有看到、沒聽到嗎,機車駕駛人才願意停止不鑽縫....

個人完全不能理解
為什麼有不少人,一直硬要鑽前方早以打方向燈車輛.....

至於樓主分享影片中,汽機車都有錯,個人比較偏向機車需要負擔7-8成責任
但汽車在前機車在後
機車速度也稍微快些
其實許多勇敢小騎士
前車明顯要向右轉彎
機車騎士還想右側超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moto777 wrote:
每天都經過那邊不只有...(恕刪)

你還再用生命趕路嗎 然後有骷髏頭
兩台車都很天

不把行車當一回事

一般開車要右轉看到機車沒有減速還是閃避都不會冒然打方向盤 寧願減速

而機車不知道他在幹麻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大家別爭了,這問題我發生過,而且還打了3年的官司
當時的狀況我也是行駛於右轉車道跟這可以說一幾乎一模一樣
我也因此還被易科罰金23萬
民事賠對方4萬
機車可以說是完全沒錯的
因為我當時得到的答案以及法官所解釋是
除非機車是行駛專用車道
不然如果是行駛於慢車道
在車道範圍內都是他可以行駛的範圍
也就是說假設車道寬4米
汽車寬2.5米好了
那你如果讓出這1.5米
而機車要重你後方經過時你依樣要讓他
因為他是直行車你是轉彎車輛(變換車道視同轉彎車輛)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慢車道機車可以騎汽車也可以開
所以路權是雙方的,而你是轉彎車那你就錯了
除非......你的撞擊點是汽車正後方
注意....是正後方而不是側面
側面的話會比較容易被解釋成機車行駛在你的旁邊
你沒注意到它的存在所以被他撞上或你去撞他
而正後方就很明顯的是他為保持行車距離
因此我得到一個全新的結論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非常自由心證的,因為對法官跟檢察官而言他們會覺得那是小事
而他們一整天要開得庭很多,所以大部分就會依肇事鑑定報告下去做判決
不太會仔細深入地去調查以及思考這些問題
而關於前面網友所提供的花3000去鑑定一事
根據我當時查訪的經驗是如果初步鑑定報告是你錯,
你在花3000去鑑定,百分之90還是你錯(這是我爸的朋友說的,該朋友任職於台北的交通鑑識科)
這是為啥.....因為除非你有詳細的新事證,不然你講再多法條它們還是不會理你
這是一個很弔詭的地方,它們都有很強的主觀意識,因為他們會覺得我每天都在處裡這些事情
你會比我懂嗎...(又是一個自由心證的地方)
所以經過以上教訓後....以後我開車要右轉時
我必定打方向燈然後踩煞車減速帶車輛完全停止不動時
確定右後方沒機車我才轉彎
為啥要停止不動.....
這又是一個弔詭的地方
如果你是靜止不動的狀態那你被撞稱之為推撞(麻煩請配合道路的規劃提前減速,我可沒教你緊急煞車或是隨便路口亂停阿)
別懷疑絕對是後方的錯
如果你是行駛的狀態被撞那叫追撞.那就有得揮了
所以直直停下來的好處是不管怎樣你都有比較大的機會去注意整個周遭的環境來確保你的安全
以上純屬小弟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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