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今天是樓主在民權西路上發生小擦撞因為5點多我剛好也是要去民權西路站跟網友網拍面交在轉角那邊就看到一堆車子塞在那邊,因為趕時間就沒去注意到了今天如果有車禍不管怎樣,要放對方走可以,不過至少把肇事現場先拍照存證(有相機拿相機,沒相機拿手機拍)留下對方的聯絡電話,然後抄寫對方的駕駛執照上面性名以及身份證字號以免以後打官司要理賠等方面對您也比較有實質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