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rel2003 wrote:
限速什麼時候合理過那...(恕刪)
不合理就申訴,不是騎自己覺得合理的速度吧
是真的不合理還是你自己認為不合理
你的機車可以騎110,限速確是50所以不合理嗎
大大騎50~60是不會被開單的極限速度
如果其他人還要超過這個速度被開單
那不是自願的嗎?怎麼有資格抱怨呢?
超速照相方式地點固定、方式固定、都能讓你看的到
那有設跟沒設有什麼兩樣(那不就是多此一舉嗎)
禁行機車道的設置有的是有問題的
例如四線道設置內側兩線禁行機車
而外側車道卻很多路邊臨停
這就會讓機車只剩一個車道可騎
這都是必須申訴改進的
而不是否定所有的禁行機車道
而當我騎在非禁型機車道時速50時(限速50)
後面的汽車按我喇叭要我閃開
這就是不把機車當機車的可惡汽車駕駛
當我讓開後汽車駕駛便以時速60甚至以上狂飆
這就是可惡的用路人在影響大家的權益
這也凸顯了測速照相10公里誤差的問題
汽車駕駛認為能開60不被照相所以我騎50太慢等於龜車....
要走禁行機車道就是有被拍的風險
如果真的不合理就該申訴取消一條禁行機車道
現在的忠孝東路復興到光復之間不就變得非常好騎嗎(跟之前比的話)
整路胚不怕罰單的大大我無法管你
但不要被開單就來抱怨來罵政府
也不要違規來嚇到我,我心臟不好,感恩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