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法醫給大家的一封信

真的不會想到
火舞 wrote:
啥???拋棄式相機??現在都用數位相機了拉!


數位相機是什麼? 可以吃嗎?
現在手機都可以直接拍攝了啦。
真好笑的文章。現在的交通警察處理車禍畫圖,照相等等很強的,比你自己亂拍的要好。
lock04262070 wrote:
真好笑的文章。現在的...(恕刪)

並不好笑...

因為你忽略了這個主題發表於2009年!
而我查到這篇文章最早出現於2004年...
https://forum.babyhome.com.tw/topic/171549

20多年前,數位相機尚不普及~
一般人出門在外也不會隨身攜帶相機!
不管是底片相機還是數位相機~
更遑論那個時候的手機不具有照相功能...
【歷史上的今天 2004/12/16】全台首款兩百萬照相手機登台

因此,當時發生交通事故自保的方法~
概略就是這樣...

然而即便到了現在,發生車禍事故...
個人也不建議只依賴你覺得交通警察很強的畫圖,照相等等!

當然,人手一支手機且具高畫質照相與錄影功能普及的今時今日~
你若不想自己拍照錄影佐證也可以!

拙見,供參考...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sn245763
的確沒必要回頭嘲笑20年前文章,時代本來就會進步,方法也會跟著精進。
wessley wrote:
落伍了...現在都用...(恕刪)

他的重點就是在於要有照相設備,
而不是拘泥在“照相機“
縱然你有行車記錄器,
緊急時刻失靈常有的事,
這年頭電子零件太普及,
相對品質也不敢恭維
而路口監視器也是需要他的時候就故障
不然就是照不到關鍵角度
自己做攝影的動作
也多一份證據保障自己
就是以備不時之需的概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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