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單...可是資料寫錯...該繳麻?

到電子公路監理網查就好了
他回去要key單有了查就知道了
這位波麗士大人的筆跡還真好看!!

你還是去繳一繳吧 那張罰單可以表框喔!!

從我看過沒幾個可以字寫的這麼漂亮的 真的!!
wayne~122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恕刪)

樓主真的是錢太多,傻傻呆呆的要去認這筆帳嗎?沒打算要申訴嗎?

桃園縣很多路口的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規定設置的,也就是說桃園縣政府本身就違法在先了,有必要傻傻的認帳嗎?

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交通部宣導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動畫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就說現在警察的素質非常非常的低!!!!!!!爛死了 連開單也開錯 版主妳算幸運搂 但勸你不要po文在網路上 免得被舉發你就好玩了
不用繳+1

這警察也太粗心了~
還是他故意放水阿~
願聞其詳~ 願體之享~
A.去繳-敢做敢當男子漢,負責任
B.不繳-逃避責任,不敢做不敢當,逃避現實

自己選一條路吧,看想走哪一條路

另外,為了自己為了他人,以後不要再犯了歐,請遵守交通規則
請問樓煮有簽名嗎?
有簽名的話還是去繳吧~~
風~~
去全家、小7輸入身份證看有沒有違規的資料
如果是我遇到這種問題,先確認當時有無被拍照或錄影,

然後在繳納期限前到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駕駛個人(或車主)有無這條違規紀錄,

電子公路監理網

假使沒有的話,真的可以不用去繳了!因為監理資料根本沒這條違規的正確紀錄,

就算繳了也只是繳心安的而已,除非警察用姓名去資料庫查詢正確的身分證資料及車籍,

還是可能修改上傳監理單位的違規記錄,不過看過之前新聞不少烏龍罰單的報導,

警政系統和監理單位系統目前並未同步,真會去查的警察應該不多吧!

樓主記得期限前回報一下查詢結果喲!
還是繳了吧~
又沒多少錢~
更何況這種罰單一開出來
最後還是會根據執行結果再結案
雖然錯植部份資料
但其他資料都對~
不可能查不到的!
從來處來,往去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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