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台北市林森南路地下道(中正紀念堂下方)的機車騎士

030861368 wrote:
雖然你這樣說沒錯
但你有想過當每一個人都照你這樣騎的話
會不會塞爆呢?...(恕刪)


那每個人都照你的騎法,屆時倒一台,死整條~撞掛了就別到處哀哀叫
bm2fhc wrote:
經常在尖峰時段,會開...(恕刪)


有sense的該知道,車種分流是惡法,車速分流才是正道,

錯誤的政策和部分人的大車思維才應該需要優先檢討,

交通規劃主要靠量效率與安全,實施車種分流只是增加機車在慢車道遭受公車,小黃,右轉汽車,路邊臨停,

突然開車門等狀況的威脅,並以此為代價換得汽車可以在快車道順暢行駛,深究其本意,

不就是大車思維的無限上綱?既然安全做不到,那麼如何讓效率好一點自然更有思考的空間,

一人汽車占據了多大的道路面積?如此保護開車族難道是鼓勵更多的一人汽車上路?

市區速限就是50,哪台125跑不到?不說上不上高架,只論平面道路,以時速60騎在慢車道與快車道有何不同?

體積小,加速性與操控性比汽車更為優秀的機車本來就可以更有效率的利用有限的道路面積,

哪來的道理去把效率這麼高的工具全部關在慢車道?

哪來的道理讓快車道空著然後有人可以一起步大腳油門踩到8~90?

開放車速分流會助長機車飆車風氣?會飆的人現在就已經無視禁行機車了,

不會飆的人快車道跟慢車道騎60又有何差異?頂多就是擋著在沒有測速照相路段會開到8~90的汽車罷了.

開車本來就要注意路況,大家同樣繳稅,同樣用路,哪來的道理嫌棄我的車道上有機車,我要多注意,

那樣很麻煩,全部關在慢車道眼不見為淨?沒人強迫你開車出門,我也是自願選機車代步,

用的道路面積多一點,責任就不用重一點嗎?覺得自己的車道上有機車要多注意麻煩,

等真的實施車速分流制度你也可以選擇機車代步,對誰都公平,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每天上班通勤的人一定都看過這種情況,

慢車道塞滿機車,公車,小黃,載學童上下課與商家卸貨的臨停車,快車道卻沒幾台車.

如果你還是認為這樣對於有限的道路面積來說是有效且安全的使用方式,我也沒第二句話好說了,

但對於錯誤的政策,理當不應該再去為它背書才是.
天阿這條路真的好窄喔
光是看到街景就想避開這路線...

enochsingle wrote:
有sense的該知道...(恕刪)


忍不住想按『讚』,
總歸一句,騎車的就看不慣開車的,開車的就不爽騎車的。
扯甚麼繳稅,路權都是狗屁,這就是台灣 Welcome to Taiwan
我也一度常要騎這條地下道
塞在機車道看著一堆從左邊違規狂飆也很無奈
真的是把守規矩的當白癡
就像排隊等左轉燈的
偏偏就有人硬要走中間車道左轉
把排隊左轉的當白癡

但是又能怎樣呢
拿球棒下車嗎....

Leochliu wrote:
忍不住想按『讚』,總...(恕刪)


我騎車不會看不慣開車的,我開車也不會看不慣騎車的,

騎車時,我只能祈禱那個要轉彎卻不打方向燈的汽車有看到我在他旁邊,

開車時我只能祈禱那個亂鑽的機車不要撞到我的後照鏡跌倒,

的確這裡是台灣,但是至少我們還能反求諸己,然後對於無腦的政策要隨時抱著質疑的態度,

這樣的話,台灣也不錯

ying3523 wrote:
因為我都是非尖峰時間...(恕刪)


No....
我因為上班跑外面,也常在非上下班時段經過
在非塞車時段我也會乖乖跟在後面慢慢走,頂多是差一個紅綠燈
在上下班時段如果乖乖排有時可以差到三個紅綠燈
雖然我偶爾也會超車,我幾乎都是壓在雙白線上

但你大概沒遇到過老灰啊騎不到時速30的
兩條汽車道都沒車,就機車塞了十幾台 = ="
說也怪哦,那一次大家竟然挺有默氣沒人跨線超車
而且,有時前面的車又特別多煙,地下道又不通風,跟在後面是相當難受的



雖然超雙白線是不對的行為
但我更不喜歡明目張膽超車的行為
尤其是肖年仔,幾乎都用蛇行壓車在鑽,這種是連機車族都會看不下去的
fzz wrote:
我也一度常要騎這條地...(恕刪)


我幾乎每天都走這條路,也每天都走快車道,我沒把規規矩矩走機車道的人當白痴,

也沒有狂飆過去,就只是當作一條可以正常把機車騎在上面的路騎,就只是對於不合理的政策用行動表達不滿.

事情很簡單,如果從中間車道左轉的車不會阻礙交通造成危險,有什麼道理不能從中間車道左轉?

左轉車道通常都在紅燈前10~20公尺左右開始分出車道,當整個左轉道都塞滿車的時候,

我該乖乖待在中間車道等著,擋著後面的直行車,還是往前開到空空十字路口中間?

能在左轉車道等我一定等,但不行的話難道不該變通?
bruce300 wrote:
其實並沒有汽車比較大的這種觀念啊?汽車並沒有占盡優勢!
假如機車撞汽車?你覺得誰要賠誰?機車鑽車縫卡到你的前保桿摔倒,你覺得你要不要賠他錢?
撇開過失責任,光告傷害就夠賠個好幾萬了!
政府無法馬上導正機車駕駛人的駕駛觀念,於是乎想出了"禁行機車"這套下下策.
既然無法清楚釐清照則,那就把你們兩邊,這樣就很清楚了吧!!(但是呢,你在禁行機車道上撞到機車騎士要不要賠?答案還是要的!)後來才會衍伸出"兩段式左轉"同樣的方便管理政策!
就如同現在打方要課奢侈稅,關車子屁事啊,300萬以上的車子一起拉下海.
就如同小時候媽媽會跟你說"暗暗的地方有鬼,不要去"一樣,因為他懶得跟你講黑暗的地方要注意什麼,要小心什麼,怕你走路都走不穩踩到個什麼會跌跤,於是乎跟你說那有鬼.
"治標不至本"
雖然我對"禁行機車"無法接受,但是卻可以理解.


想請問
妳知道禁行機車的原由是什麼嗎?
兩段也根本不是你講的這樣
會有禁行機車是三十年前李登輝想出來的
當時根本就沒有以什麼安全為由而禁行
有禁行機車
機車不得行駛此車道
那想要左轉的機車怎麼辦?
就去兩段


還有多數人有一堆錯誤觀念
機車不等於慢車
禁行機車不等於汽車道
因為法規中機車=汽車
為什麼不是禁行機慢車道?
因為慢車本來就不得行駛快車道
觀念不對又愛嗆人...這就是四輪大爺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lily4383 wrote:
但你大概沒遇到過老灰啊騎不到時速30的
兩條汽車道都沒車,就機車塞了十幾台 = ="


騎不到30還好~當你遇過騎腳踏車又不裝反光鏡的那才叫慘... 


我有開車也有騎車都會經過林森南路地下道

裝行車紀錄器的目的 應該是當發生事情的時候

用來自保 具體紀錄事發經過 不是拿來當料耙子工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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