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締違停 機車族:「誘民犯規」 不是"誘" 是"逼"!tank2552tank wrote:我真心覺得如果政府不能保證外側車道的暢通那就沒理由在內側車道劃上禁行機車 還不是因為外線受阻才其到內線,不罰造成阻塞的卻罰受害的@@
摸來磨企 wrote:還不是因為外線受阻才...(恕刪) 只有"禁示機車", 沒有"禁行汽車","機車優先"連機慢車專用道都不敢寫-->誰鳥你啊!汽車違停, 機車只好走快車道,發生事故機車錯-->誰叫你違規走快車道!你最好直接飛躍違停車輛!堂堂六線道, 有慢車道分隔島,竟然找不到往水上的台1路標?!很抱歉, 路標都在快車道那邊,專為汽車而設立!慢車道坑坑疤疤,人孔蓋、維護蓋凸起,這還是國家的一級道路,環島的重要公路台1線,養護的公路局可以完全無視,機車族的稅少繳了嗎??鬼島道路的低等公民, 到了國外才發現,50cc都可飛馳於高速公路, 機場道路;原來世界上真的有路權,國外憲法才有保障人民行的自由啊!!
ill49 wrote:那些路段有沒有警察咧???當然是有,而且還是常有.違停的都停多久???起碼都 30分鐘以上.抓不抓??? 當然絕對不抓嚕.........(恕刪) 抓?當然抓,躲起來用照相機抓阿,到底是警察還是小偷都快分不出來了拖?當然拖,拖那些人看不到的地方,最塞的路怎麼拖,車都直接停路中間了也不趕抓不抓?絕對不抓的有小偷,竊盜集團,打架鬧事,所以治安才越來越差有機會報案,可以計時看看警察要花多久才能到現場警局離將近半公里,接近凌晨馬路沒車,十分鐘可以抵達現場,來收屍的
該路段的爭議其實也正是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取締爭議所在,只論法條的就只會說該路段是符合法令的規劃,根本就是靠嘴巴來騎車,但是呢...明明機車是被違規停車與靠站公車所阻斷動線,卻為什麼警方態度竟然是放任違規停車而嚴格動線遭阻斷的機車?
有人曾說,投訴相關單位,回覆說請等待外側車道車輛,申訴駁回~~簡單講就是,外側車道有違停+並排違停,你就是要等到違停車走也不能因此騎上禁行機車~~wc2880 wrote:不囉嗦我上傳個罰單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