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ion147 wrote:今天看到YAHOO貼...(恕刪) 二行程的機車,以台灣人的習性,車子會跑就好,只加汽油及機油,都不保養也不會保養,至於在車後,聞那"嗆鼻的白煙"的騎士,真是情何以堪!贊成"漸進法"的淘汰!二行程的機車,好像汰換政府有補助.
ixion147 wrote:今天看到YAHOO貼...(恕刪) 基本上...這是違憲的...台灣和左岸不一樣的地方就只剩這一部憲法了...如果違憲還可以硬幹...台灣就沒有救了用"排氣檢驗結果"當標準還比較有理由...只用四行程與二行程當標準...100%是違憲的
道路是因公民納稅才鋪設的公民購車,及為了合法使用亦必須繳牌照、燃料等萬萬稅不知道台灣哪一則道路交通法規可以禁止公民上路?這種作法根本就是剝削部分公民合法財產的正當使用權大陸一直在往民主的方向進步台灣反過來往極權的方向邁進悲哀啊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