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遞狀)請問這叫逼車嗎?(22-7716號凌志休旅車)(新增影片)




畢竟只有節錄照片,現場到底是怎樣只有你最清楚.....

還有影片幾分鐘之前的狀況,要PO出來避免斷章取義.....

只要影片證明對方有意圖阻擋你的行車方向,例如:你走哪他就擋哪?

或是完全的擋下並停車 就可以構成妨害自由罪章的強制罪....

如果阻擋後有下車再嗆聲,視其內容是否構成恐嚇危安...或是妨害名譽


但從你節錄的照片來看,很難構成....

只是一般超車未保持車間距離而已~~~~

簡單講就是剪你的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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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機車可以騎外車道,但是沒事還是請靠最外車道走,也比較安全.....


Frank695 wrote:
你自己有機車到不騎,跑去騎汽車道也很莫名其妙,雖然是可以騎,但是既然機車到這麼空
有必要一定要跟汽車擠嗎???...(恕刪)


這論點有車種歧視吧?

tk119 wrote:
雖然機車可以騎外車道,但是沒事還是請靠最外車道走,也比較安全........(恕刪)


不知所云?
這樣就檢舉喔
那我每天拍一些機車紅燈越線的,不用工作早就發財了
看他開到你前面之後 煞車燈有亮!
比較像是故意的!
閃遠點比較好 出車禍受傷就不好了
大大看你的照片右邊是有機車道的
以路權來說
你輸了
佔用道路因為你不是紅牌也不是黃牌只能行駛機車道
雖然大車也有錯
不過路權在大車
肇事的話
你贏的機會很小喔
今天如果旁邊是台砂石車、聯結車
我看你早就閃遠遠的吧
小車本身就比較虧
閃遠一點好


就跟行人穿越馬路一樣喔
沒有依規定行走斑馬線
出事了
大部份的責任規屬還是行人的錯喔


換作是我
我都是跑到他前面換我檔他
這種是 台中多呢

魏至聖 wrote:
今天騎在台1線上遇到...(恕刪)


22-7716出租車?

租來的也這麼兇噢?

魏至聖 wrote:
四輪族應該都以為騎機車的人沒有行車記錄所以就肆無忌憚逼你車
反正玩玩你
不要和你碰撞到
就可以甚麼事都當作沒有發生
殊不知我這台剛好有裝
我已經把畫面寄到市長信箱去檢舉
另外我還打算找個時間去分局偵查隊
提出重傷害未遂及強制罪的告訴
小弟不才剛好是國立法研所畢業
論文又寫刑事法領域...反正他玩我
我就只好玩回去了

記得要說到做到喔

國立法研所畢業的畢業生

extreme pig wrote:
租來的也這麼兇噢?

應該要多充實一點自己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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