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去檢舉台灣馬路上一天到晚明確發生的違規事件?隨便一出門,闖紅燈、吃逆向、超速、違停......的一大堆至少你檢舉這些都開的成連停紅綠燈時拼命往前殺到左轉待轉格的那些,都可以檢舉雖然我也不喜歡當抓耙仔,但是以遵守交通規則的人的立場,台灣馬路少了這些人的確是會更美好
檢舉闖紅燈、吃逆向、超速、違停......的一大堆,還有路邊併排停車,停在轉角紅線處的,都比檢舉躲太陽來得更有意義!像我家車道入口是麥當勞,常常被併排,導致很難進車道,像這種的,紅線臨停就算了,併排就真的太扯。還有莫名奇妙(四輪)車子直接停在路上,也沒打燈,也沒人在... 檢舉這種,也比檢舉躲太陽的有意義多了。當然能夠檢舉烏賊車、噪音車更好。
選擇機車,自行車,電動機車(2輪的)交通工具,難道不知道本來就會被日賽雨淋嗎?要躲可以但不要缺德擋路好嗎~怕曬怕淋可以選大眾運輸啊~不然要像我們阿菊姐一樣佛心來著,在路口架這遮陽架,浪費一下我們的納稅錢好了~
Cansado wrote:根據上次聽到的警廣節...(恕刪) 第 56 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應該是有法可管~對於開車停紅燈躲太陽的也很感冒!!
有德之家必有餘慶,沒有這麼必要小心眼.騎機車下雨天要被開車的噴水,這種酷熱的天氣,竟然有人想要拍照去檢舉.我認為單是"想"的這個動機,就已經非常的不厚道了.我不認為以台灣人的善良,真的會有人去想這樣的事情,何況是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