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談判和解問題求救...

Shara lee wrote:




天哪 !!

我在網路上看也是有說可以分期付款

但是應該在當下要請對方簽本票

才不會讓對方落跑 :(

那這樣我大概要求償多少合理呢??

20萬??因為我對數字真的很沒概念

我的親戚們都說要求到30萬

哀...好累唷嗚嗚嗚 T^T...(恕刪)
30萬讓他砍價 反正你底線10萬

AX8578 wrote:
兩個月薪資約3800...(恕刪)


兩個月薪資約38000 → 請公司開薪資證明或銀行申請薪資轉帳證明

還需勞保薪資證明.如沒有一般保險公司不會採信的.
你要求償的費用,就是要有收據證明,而不是你說多少就是多少
法官要看的是具體的東西出來,而不是你自己說

就像你說,醫生不願意幫你在診斷證明上寫說需要請看護
我要是對方,我會要求請醫生來出庭作證,以你的病情是否有需要請看護
要是醫生說沒有這個必要性,這時候..........這筆拿到機會不高

精神賠償,保險公司通常會砍掉這一塊,除非是你沒有過失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認賠
精神賠償沒有具禮的,今天我爽,我講100萬也可以,看法官判多少而已

有去看精神科,且醫生有開證明,拿到的機率會比較高,若無,可能只會判個幾萬或是更低


其實你應該把鑑定結果講出來

肇事主因是什麼?次因是什麼???
撐必勝,要賠的獅子大開口,那大家來撐。然後像我id一樣,3聲笑!

Shara lee wrote:
車禍現在要和解

十月30號刑事訴訟期就到了

我有去申請鑑定

現在肇責是一人一半(互賠

前天有第一次去調解委員會

本來一直以為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結果那天去有說有保,但保險員沒來

我也有保任意第三責任險

我們現在約下個禮拜三雙方的保險員要談和解

附註一下

對方傷勢-左肩跟左腳韌帶有動手術,修復期對 方說要半年

我的傷勢-左腳脛骨平台骨折,有鋼釘固定手術,四肢擦傷,會陰 部撕裂傷(有縫合

我沒有談過這方面的事情

目前打算求償的有

,兩個月薪資約38000
,輪椅跟便器椅6500
,媽媽看護費30000
,車損45100(維修費用五年的車
,營養品2600
,精神賠償100000


不知道若要求償這些我該開什麼證明嗎?

還有因為我的主治醫生堅持不幫我寫『需專人看 護』的字樣

所以看護的部分我也無法申請強制險

所以只好跟對方求償

我不能走路兩個半月,每天待在家

加上會陰部撕裂的部份在月事來的時侯還有細菌感染

兩個月都是擦澡,頭髮也一個禮拜洗一次

大小便無法自理都要家人幫忙

已經近乎崩潰

過著類似植物人的生活



兩個半月後我有去復健

(這才是地獄........痛苦的哭了只有在這段時間..

請問若去復健, 復健科的醫生可以幫我開證明說 我那段時間是真的需輪椅跟便器椅嗎?

另外請問這樣賠下來大概保險公司會給多少?

因為下個禮拜去是要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我很想一次談成

這件事給我的精神壓力很大

所以想要上來問問各位

給小妹我一點意見(E‧)

還有一些我該注意的事項...

跪謝各位了

----------------

另外在此提醒大家騎車務必小心...!!!!!

後續處理真的很麻煩呀!



1.車禍刑事訴訟 也只有過失傷害
且雙方都有受傷 以刑事逼民事 互告無意義 易科罰鍰也是交國庫 便宜政府

2.沒說肇責歸屬 主要責任 次要責任 還是對方完全責任
沒頭沒腦 就要對方賠償
如果主要肇事責任在你 那不是鬧笑話嗎
















icu6513 wrote:
1.車禍刑事訴訟 ...(恕刪)


初步研判表

肇責是我全責

因不服故我花了3000元去做鑑定

鑑定書上寫

我迴轉侵占到對方路權

跟對方自述行駛超速

及夜間未充分注意前方車況同為肇事原因

若要以我白話說

其實是在迴轉的時候

我已停在中間很久

因為我同向的車道車子也非常多

所以我等到對向來車已經沒了只剩遠遠的一台摩托車(與我相撞的那台

遠到只看的到車燈

我就立刻迴轉(因我也怕被同向的車子撞到

沒想到對方時速過快

他在開鑑定會的時候有自己說

[他以為他閃的過我]

所以沒煞車就撞上來

對方是改裝車

在我被撞到倒在地板上的時候

有位小姐來扶我說

[小姐你沒事吧!!!我車速騎到50.60了.那個先生還直接從我旁邊咻一聲的就過去了.真的騎非常快.若有需要我可以出庭幫你作證]

我當下什麼反應也沒作.因為我已經痛到無法動了

但略知道是警察有將他的電話抄起來(雖然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沒有留)

法律規定不能不從.我侵占到他的路權是我錯

所以我提出鑑定的申請

只希望我的肇責能減輕

申請下來後的確是同為肇事原因(而非誰是主因誰是次因.或是我是全責)

文章冗長感謝各位撥空看完!!!

也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_____^

這裡很溫暖

Shara lee wrote:

傷的這麼重,休息兩個月真的會好嗎?

在下次調解之前,詢問醫生通常需要休養的時間,

新資跟精神賠償是重點,下次會有雙方的保險員,

說白話就是把時間最大化,醫生說3~4個月就是四個月為主,

小弟剛調解完被殺一半,對方拿出,就是沒錢也沒工作,看你要不要,

我就輸了

Shara lee wrote:
初步研判表肇責是我全...(恕刪)
.


看你自己描述的過程以後,我覺得妳以後還是不要騎車好了!!
Shara lee wrote:
初步研判表肇責是我全...(恕刪)


車禍責任 主要歸屬就是路權優先
你是主要肇事責任 對方是應注意未注意





三十六隻小熊 wrote:
...(恕刪)


其實說真的兩個月怎麼可能會好

我現在只能有點跛腳的走路無法跑步也沒辦法跳

下樓梯要用跳的不然無法負荷我的體重

但已經跟一開始比起來好太多了.....

現在我的腳大小隻很嚴重

然後因為石膏包覆一個月的關係

腿也長滿了腳毛....................(這到底是為什麼阿~~~~~~

謝謝各位的回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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