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馬仔 wrote:非常同意檢擧這些自私的人屁孩真的分佈各種年齢層當然小屁孩比較多些撿舉多一些才能壓下囂張氣焱噪音是最可惡的) 排氣管只要與原廠不同,即是改裝,便可以直接檢舉,每個月排氣管頭段拆拔一次,不用多久缸頭那邊就滑牙了.改裝車通常不只改管而已,所以一經檢舉,通常就有屁孩受的了
E93KING wrote:排氣管只要與原廠不同...(恕刪) 那如果改的管不吵呢...又不是每台車都改吵死人的爛管?比起改管我更討厭HID打鳥燈,每天至少遇的到,眼睛快被閃瞎了沒錢上魚眼又硬要裝HID不過我覺得政府應該讓更多魚眼HID合法,不然為了安全而改裝還違法...好奇怪喔
汽機車排氣管能不能改, 答案是,可以改的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06.15)第23條之1,摘要原文如下: ............ 機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如上文所述, 機車是可以改排氣管的,且是合法的,但不能變更排氣管數量及其左,右位置但何謂合法排氣管, 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 有關"機車設備變更",排氣管規定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此指防燙蓋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出氣口要朝後方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不能顏射至於噪音部分,係環保署權責非屬交通安全部分,需依環保噪有關汽機車噪音之規定辦理,機車改排氣管,並不見得就是不合法, 北市1年1千800百多件機車改裝排氣管檢舉案例, 成案因而被開罰者,比例不到16%, 可見得有不少人認定改裝管就不是不合法,而提出檢舉,但是, 不合規定而遭開罰並勒令改善者,其比例不高。本人也很討厭那些改管噪音,晚上在住家附近,某些少年仔機車改裝管,真是吵到一缸子貓都睡不著而亂叫,但如果形成濫檢,濫訴,也對當事人造成困擾!!
theo1 wrote:不知道正義人士平常在日常生活當中是不是 都很守法?開車.騎車.行走.....如果自己都有違法的時候.憑啥當正義人士檢舉他人要刮別人鬍子.你的刮乾淨了嗎? 反正就是看不順眼為了檢舉而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