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申訴成功歷程分享 (莫名其妙的管理員 , 發個不用的二手品贈送文, 竟被移文?)

bravo

不過你看看,因為公務人員的一個錯誤,要浪費納稅人多少的精力和時間來處理這種事

假如你是某種高層主管也好,大老闆也好,你就會思考是直接繳錢就好,還是要去搞這種勞民傷財的申訴(雖然心裡真的很不平衡)

總之,恭喜開版大申訴成功,文件條理分明,值得當範例~
我愛01
謝謝樓主分享申訴經驗

不過因為員警的錯誤,還讓老百姓東奔西跑

這樣實在令人不爽
一定要跳出來喊聲 : 感謝樓主分享

01的無聊酸民太多了,無論甚麼事情都負面批評,批評逞口舌之快,但是這是對於用心分享的文章作者是很大的打擊,本來我有太多可以值得分享的東西應該要po上網,讓大家互相獲益,但是想到嘴砲酸民,我就縮了,反正不打字也免被嘴砲,我沒差,但是原本可以獲得分享心得的網友們就有差了

主動分享心得,這一定要出來喊讚,讓論壇多一點正面能量
樓主你具體的細心整理公開分享,你與這些毫無建樹的嘴砲相比,完全不同層次,請勿灰心


感謝樓主分享,除了了解公部門的無知及低效率外,網路上的垃圾回文也令人受不了,樓主加油哦了
感謝分享,學到些知識!

對開單的來說,金額高,獎金抽頭也高,不想幫你改回來是可以理解!
台灣的警察,不意外數質很差,自以為流氓心態,尤其是那些年齡大又老油條的!
恭喜

3000 --> 300

少個零

搶錢搶真兇
hello
很受用的一篇文!!!雖然樓主違規


但警察用錯條文開單也是事實



並非每個家庭都有汽車可以開



辛苦載著小朋友和家人,我想是很多人小時候的記憶!!!



不過現今公車蠻多的,一家人搭公車或是大眾工具會比較安全~~~~~~~~~~~~



要不然就像我一樣 老婆騎載一個 老公載一個

point180 wrote:
樓主不必在意這種偽聖...(恕刪)


對阿, 到時候 偽聖人. 開車撞死人. 結果被判死刑. 肯定也會大叫司法不公...
所以我一直認為台灣要成立公務法庭,公務員違法濫權、肆無忌憚都是肇因於此。小錯記過申誡(偏偏認定過錯的又是他們自己,往往包庇塞責),大錯直接移送公務法庭加倍刑罰,如此國家才有未來,公務毒瘤已經啃食國家無數資源,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ghoti wrote:
bravo不過你看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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