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協作討論中,求各方意見


sean21 wrote:
我是不相信那個什麼...(恕刪)


提到他煩死或是人民革命


cs980510 wrote:
我很贊成開放,但是否...(恕刪)


之前就是提案時說150CC以上,結果被用太麻煩打槍
這次我只提白牌,不用修改,不麻煩了吧
他再用動力不足打槍,我就把兩種回復都貼給他們

adducul wrote:
我覺得
你好像「快速...(恕刪)


上一篇回復沒引言到,這邊再順便回一次....
印象中台灣是沒有特別在字面規範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等等...
我在提案中已增加"只針對紅盾牌"不討論梅花的明確限制了,感謝提醒

adducul wrote:
我覺得
你好像「快速道路」與「快速公路」分不清楚
然後混在一起講
建議
先弄清楚「快速公路」、「快速道路」的不同
不是你的錯,因為很多人也分不清楚

麻煩閣下先解釋一下
fs910175 wrote:
上一篇回復沒引言到,這邊再順便回一次....
印象中台灣是沒有特別在字面規範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等等...
我在提案中已增加"只針對紅盾牌"不討論梅花的明確限制了,感謝提醒

快速公路確實有明確定義,「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條的名詞定義就有提到:
二、快速公路:指除高速公路外,其出入口完全或部分控制,中央分隔雙
向行駛,並得與主、次要道路立體相交或平面相交,專供汽車行駛之
公路。
而快速道路在法規上是沒有定義,是一種約定成俗的說法,指那些也算是封閉式無交叉路口,由固定匝道進出的道路,如洲美快速道路、新北環快等。
但這兩者在管理依據的法令是不一樣的,快速公路如前所述是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管理及罰則都比照高速公路;而快速道路則是平面車道快車道的延伸,管理及罰則跟一般道路是一樣的。
但現在的問題還不是這個,如果平面道路沒有全面廢除禁行機車,不管是快速道路還是快速公路幾乎都沒法使用。所以在推動這個提案前,還是要先推廢除禁行機車才可行。
贊同,但是希望能強制各位騎士要能安裝前後行車紀錄器,以便發生事故時能釐清事故真相,不要讓交通部跟其他民眾認為,機車上了快速道路就是危險,發生事故一定是機車的錯!!!!本人騎乘samx,也上過不下數十次的新北環快了,真的沒這麼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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