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開放!機車、大貨車可走蘇花改


小YULI wrote:
賀陳旦看到公路總局...(恕刪)

依照【大清律例】....此官該當何罪?騎機車的百姓不是百姓?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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