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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rek wrote:
明年開始強制裝ABS,死的人還是會差不多!
你怎麼知道死的人差不多?你有預知能力?你的說法有任何科學根據嗎?你連有無ABS實驗報告跟道路意外統計都沒有。
你讀書的時候沒人教你用科學態度看問題嗎?
米粉條 wrote:
先立法酒駕撞死人處鞭...(恕刪)
請問立重刑可以避免其他用路人風險嗎?還是你根本搞錯問題,是要重罰酒駕還是先思考降低其他用路人風險?
你在講這句話之前有調查參考過其他國家的執法方式嗎?
俄亥俄州對酒駕者採取特殊車牌加強辨識度,減低其他用路人風險,增加對特殊車牌的臨檢率。
酒駕肇事以二級謀殺論處。
aderek wrote:
1:考照太容易!放一堆人出來,真的只是會害死他自己跟別人!
太好考?怎麼考?像日本一樣嗎,考駕照平均20次以上嗎?還是像歐洲P牌的?
照日本或德國的考法難度,你考得過嗎?也許你什麼交通駕照都考不過,只能騎單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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