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nck wrote:你懂甚麼是排他性嗎?(恕刪) 是要排什麼東西?不就 萬般 皆下品 唯有開車高馬英九 騎車外送 沒人鳥他換坐 黑頭車 就一堆人 捧他的LP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HRX0zBxbDs
LCU493 wrote:(恕刪)不就 萬般 皆下品 唯有開車高馬英九 騎車外送 沒人鳥他換坐 黑頭車 就一堆人 捧他的LP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HRX0zBxbDs 1:24處 ,不需要我多作解釋了吧?對群體特性還有甚麼要辯解的嗎?想一下黑色轎車的駕駛人在那一瞬間在想甚麼。
LCU493 wrote:(恕刪) 沒機車上去都這樣了,有機車上去一定更慘。電影"再見,可魯"中有一幕,盲人在馬路上行走,他身後的車子全都乖乖排好,無一按喇叭,這是電影情節。來看看真實日本的情況,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9pzC18Hwvw地震那一夜,停電、沒交通號誌,車潮塞爆道路,卻有秩序,沒人按喇叭在台灣可能嗎?想要福利和權利,拿成績出來講話,不要只比爛不比好。台灣機車族要是真的超優秀,為什麼會不給優先權?
LCU493 wrote:(恕刪) 不是了不起,是國際通則。想要反通則也可以,拿出足夠好的理由,只要利益可以明顯大過舊制,為何不改?利益差距愈大就愈容易推動,這就是現實。爭取權利靠出張嘴、連個署就可以過關嗎?拿表現出來,拿實績出來,這才是評估的依據。
LCU493 wrote:(恕刪) 你拿這個表有說服力嗎?你知道甚麼叫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就是靜止時、行車時的通通算在一起。今天你想爭的是路權,就是行車時的權利,結果你拿混有"靜止時違規"的數據出來,這個說服力在哪裡?你在騙外行? 還是你本身就外行?交警大隊公布的統計我看過很多遍了,對機車族爭取路權沒有甚麼有利證據。警政署提供的有這幾大項:https://ba.npa.gov.tw/npa/stmain.jsp?sys=100超速60公里以下、 飆車、 違規停車、 不依規定轉彎、 闖紅燈、取締未繫安全帶、 取締未戴安全帽、 其他原因、酒駕。『取締未繫安全帶、 取締未戴安全帽、 其他原因、違規停車』刪去不計,因為這些與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沒有直接關係。251c.c.以上重機數量109年 2月, 251c.c.以上重機現有84,540+75,985 = 160525 輛250c.c.以下機車 現有14,001,621 輛,約1400萬-16萬 = 1384萬輛兩者數量相差80多倍。只看108年的數據,1.超速60公里以下:汽車 1,815,111 件 / 251c.c.以上機車 45,650件 / 250c.c.以下機車 788,976件2.飆車:汽車 9,763 件 / 251c.c.以上機車 562 件 / 250c.c.以下機車 1,891 件3.酒駕:無分類4.不依規定轉彎:汽車 611,961件 / 251c.c.以上機車4,443 件 / 250c.c.以下機車 774,682 件5.闖紅燈:汽車 418,762 件 / 251c.c.以上機車 3,260件 / 250c.c.以下機車 893,179 件(只看這些項目夠嗎? 當然不夠,因為還有很多惡劣行為是無法可管或難以舉證。)依肇事率來看,"不依規定轉彎"是汽車第一名,"闖紅燈"是250c.c.以下機車第一名,飆車、超速則都是251c.c.以上機車包下第一名。蘇花改裡沒得轉彎,也沒紅綠燈,故危險度排名為 251c.c.以上機車 > 汽車 > 250c.c.以下機車。所以我一開始第一句就講有老鼠屎在機車群體裡,現在知道是指誰了吧?若真要開放,也是開放給250c.c.以下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