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早說過機車格全面收費才能解決這個問題這樣才公平,之前中山南路台大醫院靠立法院那一側不用收費一位難求,現在收費之後超好停車,支持機車格全面收費。 都是這樣的,台北市之前推行一般巷子汽車全面收費,一下子,白天到處都有空格,那些不付錢,一個月不動,只想白佔位子的車,就自動消失了。機車也最好比照
別傻了好嗎這種做生意的電動機車廠商都要跟政府簽約每個月都要依車輛投放比例付停車費給地方政府的跟一般民眾私有電動車可以停免費的不同你可以靠杯他們占了很多停車位但不能指責他們"免費"占了很多停車位當地方政府吃素的?
NIokoON wrote:我覺得有營利的電動機(恕刪) 雖然台南沒有,但我覺得營運商應該停在收費停車格上並且列入營運成本中,自行吸收因為放置時可能是免費停車格但使用者不見的會停在免費停車格當被停到收費停車格時誰吸收?停車的人?還是下一個使用的人?應該都不對所以營運商應該把這可能性列入考量,把費用列入營運成本計算直接停在收費停車格上才對
reAK wrote:別傻了好嗎這種做生意的電動機車廠商都要跟政府簽約每個月都要依車輛投放比例付停車費給地方政府的跟一般民眾私有電動車可以停免費的不同你可以靠杯他們占了很多停車位但不能指責他們"免費"占了很多停車位當地方政府吃素的?(恕刪) 煩請看清楚內文我從頭到尾沒有提到共享車”免費”佔用停車格更沒有質疑廠商是否應該付費的問題
kunonly168 wrote:煩請看清楚內文我從頭(恕刪) 不是針對你回文所以沒有引你的言是回你文的人之中不少以為廠商車子放免費停車格廠商就可以不用付停車費以為廠商用免費公用資源賺錢殊不知廠商跟市府是有合約關係在每個月都要付這幾千台車的停車費使用這些共享機車的人付的費用已經有包含一部分的停車費廠商是每個月跟市府依照合約統一算錢我回覆以正視聽而已讓你誤會以為針對你不好意思
你才別傻了好嗎?這些廠商都是領政府補助的,你真以為GOGORO生產一台成本要10萬?生產成本2萬,直接報領政府補助2萬多,然後拿去GOShare出租,付一點停車費小錢就可以大量出貨GOGORO,等同順便推銷換電站,政府廠商雙贏,輸的死的都是騎車的窮老百姓,找不到車位停,只能去停貴貴的收費停車場。reAK wrote:別傻了好嗎這種做生意的電動機車廠商都要跟政府簽約每個月都要依車輛投放比例付停車費給地方政府的跟一般民眾私有電動車可以停免費的不同你可以靠杯他們占了很多停車位但不能指責他們"免費"占了很多停車位當地方政府吃素的?
我自己有機車,也常常騎租用機車,我倒是非常樂見這種共享機車越來越普及、越來越競爭。我之前稍微算了一下,如果只是短程通勤,每天只騎幾公里,每天來回估50塊租金好了。那麼買一台5萬陽春機車的錢可以騎:50,000/50 =1000天1000天/(22天上班上學日 X 12個月) = 3.78年如果再算入油錢、保養、維修、稅金、保險、故障風險等,一台機車的成本應該可以讓短程通勤族租機車六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