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1000700 wrote:不過對方有保險員陪同(恕刪) 你媽媽有保強制險的話對方就可以請領醫藥費的實支實付 2年內有效醫藥費~~~~沒住院的話有健保的那 那都是小錢現場圖 跟 筆錄 怎樣 只有當事人知道對方有保足財損直接出險就好了之後就是你跟保險公司的事了只是他不出險 (或已出險)想拿更多?或是只保險第三人財損?這就要問清楚了
happy1000700 wrote:不過對方有保險員陪同,我還蠻訝異的,我方無人受傷,對方自摔也不要醫藥費,只要賠車損,保險員還抽空陪對方來,現在的服務都這麼周到嗎? 保險員?我猜應該是業務吧,業務是沒資格談理賠的,出面壯膽而已
如果真要上法院的話就看開完偵查庭後有沒有收到起訴書沒起訴 = 安全下莊被起訴 = 80%以上法官都希望妳們和解 就算開庭後 輸面也很大去花3000做鑑定等被害人提告後 妳們就沒甚麼優勢在了被害人開完偵查庭甚至可以連法院都不用去等結果就可以了剩下就是民事庭了------------------------------------原來已經和解了那剩下的都是事後諸葛亮了
happy1000700 wrote:但初判表上面打「尚難(恕刪) 其實你不用拿錢出來,只要做肇事責任鑑定,出來之後再決定要不要和解都還來得及, 肇事責任鑑定委員會在沒有影像的情況,會依照雙方的筆錄以及現場圖來判斷,對方右轉自摔,跟樓主的媽媽超過停止線沒有因果關係,對方筆錄中說樓主的媽媽停太中間導致他們摔車也會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而被忽略,基本上會被判成對方自己未注意車前狀況自摔,樓主的媽媽無肇責。
happy1000700 wrote:的確!沒監視器畫面根(恕刪) 通常要做肇事責任鑑定,只要車禍當下你認為你沒有問題,然後對方態度又很差的話,就可以在做筆錄的同時,跟警察說你要先送肇事責任鑑定,這時警察通常會跟你說【先等初判表出來後看情況再送鑑定吧】,你就跟警察說【因為初判表只是個簡單責任判斷,並不能當作明確的肇責判定,所以我要送肇事責任鑑定委員會】 如果車禍當下做筆錄時沒有提到的話,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後調解委員會先問一次你要不要送肇事責任鑑定,這時候也不要的話,最後就是在法院時法官會問你要不要做肇事責任鑑定。 順便給樓主一個概念,外送員為了趕時間再騎車通常會比較快(看看熊貓出了多少次車禍),對方會跟你們大小聲是因為對方看你們都是女人又沒什麼車禍經驗,所以只要大聲就能讓你們害怕進而跟你們敲詐,而外送員很怕車禍處裡時間拉長 依樓主這場車禍案件來說,只要再作筆錄時跟警察說你要做肇事責任鑑定,對方聽到之後通常就不會要求你賠償然後和解。 最後真的建議你去幫你媽媽裝前後鏡頭的行車紀錄器以及保第三責任險,有保第三責任險,出事情的時候也有人可以幫你解決,以這次的事件來說有保第三責任險基本上就是請保險員全程幫妳處裡,連出面都不用,我保的國泰世華上次出車禍保險員只有跟我拿印章跟委託書給我簽名,後面全部都由保險員幫忙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