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不用帶了,我只帶身分證出門,不然掉了要辦一堆。

systemctl wrote:
我皮夾都只帶汽車駕照出門
現在上來01問問題的,至少都會被一個人說是白癡。這世道。。。


id104140alex wrote:
越級駕駛....你個頭啦!!....守法很難嗎?...一個一個白癡...犯錯被罰了還來取暖,這世界每個人都守法,就不會有問題.....自己犯錯不反省只會怪罪別人....這世道??
感激不盡 wrote:
我剛剛騎機車被警察開...(恕刪)

下次想辦法不要被抓就好。
呵呵呵

硬凹的人真多 世風日下

守法很難嗎 看了就覺得丟臉
systemctl wrote:
樓主的案例一定輸,原...(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什麼時候修的?
我查過法務部網站。
請問您是否有更新的消息來源?
能分享否?
20多年前還可以...有汽車駕照可以騎50cc以下機車
後來改為汽車駕照不可騎車了...
當時我是先考到汽車駕照,再去考普通重機駕照,這樣就免筆試直接路考

回主題,現在還能不能有汽車駕照 免筆試直接路考,我不知道
不過還是去考張機車駕照吧,要考就直接考白牌的普通重機駕照
VincentLu1021
考大重有普重可以免筆試.
樓主明顯邏輯能力有問題,建議您多看幾次規定
id104140alex wrote:
越級駕駛....你個...(恕刪)

我有怪罪誰了嗎😆😆前面就已經說過我是出自好奇,就是有些人回文不看清楚
有疑問就去申訴,這邊是MOBILE01,不是六法01
artcheung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什麼時候修的?
我查過法務部網站。
請問您是否有更新的消息來源?
能分享否?

我剛認真找了一下,原來是要修法但是限於立法院議事效能還【未修法】,現在地方交通執法單位所依據的是2016年交通部公路總局所發布的【公告】,這確實有爭議...【公告】竟然法律位階高於【法律】。

謝謝閣下提醒,我也被當時的警察唬了。看樣子樓主似乎有申訴的空間。是我一定會,6000可不是小錢,不過長久之計,樓主機車駕照有空還是去考一考,畢竟這是趨勢。




新聞原文
持汽車駕照即可逕騎輕型機車?中央法規「可」、地方執法「不可」釀成亂象

領有小客車駕照者,即可逕騎輕型機車上路嗎?自2016年起,輕型機車考照也需要路考,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宣告2015年開始考照的民眾不得逕行駕駛輕型機車,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遲未修正,導致屢次發生地方執法和中央規定不一的爭議。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今(11月25日)在立法院備詢後承諾將儘速修法。



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考取輕型機車駕照要筆試及路考。由於考照方式改變,使得過去允許「領有聯結車、大客車、自用小型車等駕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之規定也得修法變更。

不過,距離交通部公告新規定後至今(2020)年已過4年之久,但截至今(11月25日)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依然白紙黑字清楚規定,已領有聯結車、小型車等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簡言之,中央交通法規並未有任何變更,現行依法只要駕駛人持有小型車駕照,就可以持此駕照騎乘50CC以下之機車。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指出,日前有屏東民眾因機車駕照被吊扣,以持有汽車駕照而繼續騎乘機車,卻被以「無照駕駛」而開罰新台幣6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罰鍰。

該民眾申訴後,屏東監理站回應表示,「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以上者,得駕駛輕型機車」一規定的前提條件是,「從來沒有考領機車駕駛執照才能適用」,但是有考領機車駕駛執照,被吊扣期間或吊銷,則不能持汽車駕駛執照來駕駛輕型機車;被查獲則比照「無照駕駛」處罰。

對此,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今在立院備詢時,先是指出「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以上者,得駕駛輕型機車」一規定已經取消。但邱顯智出示中央法規,清楚顯示該條規定依然存在。邱顯智說,中央法規明明尚未修正,執法和立法間存在適法性矛盾,要求立即修法。

交通部路政司說明,在早期確實允許國人領有小客車駕照得以騎乘輕型機車,但後來因機車及汽車考照方式不一樣,因此規定新考領小客車駕照者(2015年以後考照者),不可以再騎乘輕型機車。王國材也補充說明,會有年份不同是因修法不能溯及既往;而面對適法性矛盾問題,交通部將儘速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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