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熄火牽過斑馬線遭開單,合理嗎?法院判決出爐了

就乖乖三段式迴轉很難嗎?
為了省那幾分鐘吃罰單根本北七
如果真的那麼多人願意熄火後下來牽車,
那讓他們這樣效法又如何呢??
難道人行道不允許行人變多嗎??
我覺得真的都願意這樣無聊, 也不怕累的人,
就讓他們這樣牽吧, 別以為這樣很輕鬆的.

我老婆車子翻倒都有點拉不起來了,
要他下車這樣牽幾個路口, 他才不幹這種傻事.
@
只要熄火 推到天涯海角 也行
chang.d1210 wrote:
警方認為騎士闖紅燈違規開單,騎士不滿,向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申訴,但交裁處還是依據警政署函釋裁罰1800元,甚至記違規點數三點,騎士不滿再提行政訴訟,認為把機車熄火,用牽的行走過斑馬線等同行人。

騎士打行政訴訟,新北地院認為以人力移車不構成駕駛行為,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判決撤銷罰單。


警方和交通裁決所也太扯…

如果沒有熄火,你說視同騎車,還說得過去

都已經熄火、用人力牽機車了,還瞎搞…

法院說啥就是啥,完全沒有標準

如果遷車過馬路是違規的話
遷車到人行道停車也是違規的
這樣以後去忠孝西路往東區,

到重慶南路口時,

熄火牽到中山南路口就好了,

幹嘛傻傻得去襄陽路公園路繞一大圈。
Lapierre
可以,記得拍照貼來讓大家朝拜
PostPack
我真心想看某人牽到台北車站二樓吃飯…請拍照讓我膜拜一下
如果是電動機車,可以,髒油車就別來,滾燙排氣管會害了行人
有熄火 下來推車 這樣我覺得可以啊

警察就整天喜歡找兩輪的麻煩

一堆四輪車 駕駛違規停車在裡面玩手機 吹冷氣 看到警察來馬上就開走 這樣反而沒事情
換成電動車,你要怎麼遠遠判斷他有沒有熄火

這漏洞已經很多年了,以前在台北就看過很多次


但我有個疑問,車子停在車道上,駕駛下車,這樣算什麼? 這不就是臨停的態樣嗎

往前騎越過停止線之後,再下車用牽的走斑馬線,算不算紅燈越線? 算不算岔路口十公尺違規臨停?
RentHA
電動車,關電門,2條腿下來牽機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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