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米爹大大被開單~~~當下真的心裡一定很想問候條杯杯的父母親~~~不過當然不可能....馬上罵!!!既然是在台北市這個"郝"都市~~~那身為台北市裡"好"市民的我~~~就更應該跟米爹大大說一個很重要的管道!!!就是要善用"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啦!!!請用力的打~~~努力的打~~~卯起來打~~~就是要讓政府了解~~~苦民所苦~~~該是要申訴的就應該要申訴~~~更何況當天既然有工程~~~可以查詢到當天施工單位~~~一定可以有人證明施工時間~~~所以相信這樣的申訴~~~絕對是有用的!!!奇怪?!政府不是說要體諒百姓???但是開單的時候會去體諒嗎???都是先開單~~~然後叫你去申訴!!!好像擺明吃定百姓們怕麻煩所以就不管怎樣就先罰!!!唉~~~只能說"歹年冬 猴小人"!!!
o O 小米戴 O o wrote:指正警察的不對有些警...(恕刪) 這次的警察就是擺著一附很特別的嘴臉..微笑快門 wrote:自已愛違規就不要這麼...(恕刪) 當下我沒隨身攜帶相機。這也不是我愛違規...而是被迫改變路線造成的。
kenten1231 wrote:看到米爹大大被開單~...該是要申訴的就應該要申訴~~~更何況當天既然有工程~~~可以查詢到當天施工單位~~~一定可以有人證明施工時間~~~所以相信這樣的申訴~~~絕對是有用的!!!...(恕刪) 這篇主題【警察態度讓我想罵髒話】因為那位警察大人根本就也親眼看到前方路況了,硬是要開單。"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啦謝謝你的資訊
米爹 wrote:這篇主題【警察態度讓...(恕刪) 看起來像是該名警察的個人問題,將個案把政府及全國的公務員都拖下水可能有失公允好的警察或公務員也很多, 只是遇到了網友不會沒事PO出來但是遇到像這種蠻橫不講理的案子PO出來公幹那是一定要的啦!去申訴的成功機會很大, 只不過隱形成本可能高過罰單面額但是這種事是奇檬子及一口氣的問題去申訴吧! 為了公平正義!
去監理站 拿陳述意見書把你所有的證據 事情經過寫清楚 再交給監理站罰單可以先不用繳款 申訴中繳費暫停 等警察局裁決後1.撤銷不用繳款 2.維持原罰責(去繳款) 3.上法院聲明異義(因該是)自己本身 申訴成功一張 未依號誌行駛 條子車號寫錯 日期也錯......地點在風港 左轉往南迴的方向 台灣現在很多地點你沒開過絕對不會知道 要等待號誌左轉 尤其是鄉下地方......大家小心別被課 (((((旅遊税)))))
S.T wrote:我當下一定會向警察說...那你騎給我看啊.... 我有一次在某個河邊道路轉進其他道路的地方 U turn,那是一個夾角很小的路口(就像 Y 字的上面兩隻)當然是雙黃線,但如果要繼續向前行,要騎很遠,因為完全沒車,所以就給他 turn 過來了。這地方大家都這麼轉,所以是一棵搖錢樹。當時我也問他:那我如果從環河要上那座橋,應該從哪裡走?他楞了一下,表情似乎是有點心虛,低下頭寫單子回答:我只負責開單。這些關於績效的罰單看多了,我才真正長大成人:不要把 "執法" 和 "正義" 過份連結。哈哈。
kenten1231 wrote:但是開單的時候會去體諒嗎???嘆氣都是先開單~~~然後叫你去申訴! 他只要有設申訴管道,做什麼都不怕了。問題是,我花費精神體力上班時間去搞這些東西,最後得到甚麼?得到 "我無罪" ?我認為每一次政府搞出這種事情應該賠我十萬塊精神撫慰金。....那我現在就有錢可以拼經濟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