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信廢禁行機車道(新增寄信信箱)


大大C wrote:
請看#373號發言


請回歸刑法原則辦理

但不能因為有可能肇事就全盤否認路權

以此邏輯路上應當沒車在走


kawa忍 wrote:
請回歸刑法原則辦理

但不能因為有可能肇事就全盤否認路權

以此邏輯路上應當沒車在走


同意,但現在是有人要改變現況 (從禁到不禁)

政府可以用人權的平等概念通通開放 (管你死活),也可以藉行政權來管管(車禍多了,官員也會被罵 - 雖然不是死他)

提出要開放的人,是否要提出一些想法及證據,證明是可行的呢??
你的1...完全不成立...無論法規還是現實狀況...車速保證沒有比較快!!
你的2...目前就已經成立...外車道完全沒分流效果...開放行駛內車道一樣沒有改變!!

我想你拋開以汽車為出發點的想法...
以大型重機的觀點...
會更加有體認...
我騎黃牌車...開不開放白牌路權不影響我的權益!
但真正能保障機車族權益與安全的方向...
是不能被自私給扭曲!

大大C wrote:
1. 車速更快 - 反應時間更短、撞擊力道更大

2. 機車旁都是硬殼車 - 殺傷力更強

您所謂 "安全性依舊提高" 會成立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大大C wrote:
同意,但現在是有人要改變現況 (從禁到不禁)

政府可以用人權的平等概念通通開放 (管你死活),也可以藉行政權來管管(車禍多了,官員也會被罵 - 雖然不是死他)

提出要開放的人,是否要提出一些想法及證據,證明是可行的呢??



其實是否廢除禁行機車道最有說服力的證據是
比較黃紅牌在開放行駛禁行機車道以前與開放後的肇事率比較
而所謂的肇事率=事故發生件數/黃紅牌掛牌數


如果開放後是增加

代表機車不適合全面開放路權

但如果是減少或不變就代表禁行機車標線應全面塗銷

這才是比較客觀的作法

否則就像現在大家淪為嘴砲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可以取得這樣的數據嗎??

大大C wrote:
同意,但現在是有人要改變現況 (從禁到不禁)

政府可以用人權的平等概念通通開放 (管你死活),也可以藉行政權來管管(車禍多了,官員也會被罵 - 雖然不是死他)


其實如果要扯到平等權

那現在的禁行機車標線違憲的可能很大

假設真的違憲

就不可用政策決定來討論開不開放禁行機車道

而是一定要開放(違憲命令無效)

現行法要聲請憲法解釋很困難

但司法院已經聽到人民的心聲而引進憲法訴訟制度(憲法訴訟法草案)

未來大法官聲請釋憲要像現行訴訟一樣

調查證據及言詞辯論

到時就算機車黨不聲請憲法訴訟

我也會主動聲請的

雖然這沒錢拿但我願意為廣大機車族謀福利
天下本無事

但就是有人想找事情做(不會去掃大馬路比較有貢獻)

我也不是百分百騎車守法人

但現行法規並沒有帶來啥不方便

一切就照舊吧

自己騎車要小心

敢騎內車道,開單就要有肩膀去承擔

李大兵 wrote:
敢騎內車道,開單就要有肩膀去承擔


其實不瞞您說

我比較不敢騎慢車道

有空再PO我上下班行經博愛路畫面

你會發現走快車道會非常安全的

別再相信拔獅子鬃毛可以治禿頭的謠言

自己騎看看就了解

dagiqoo wrote:
也難怪會有版主發這種...(恕刪)


笑話
劃禁行機車的車道 跟沒劃禁行機車的車道
兩個限速一樣 危險在那
你怎麼開 我就怎麼騎

林森南路地下道 沒開放一線時 我騎了十幾年 現在合法了
請問 開放跟沒開放 有什麼不一樣

講白一點
逛大街的汽車在你前面龜 你會繞道 要不就跟在後面
只有少數人 會叭 會閃燈
但如果龜的是機車 又如何

危險的是那些 後照鏡不會用 又方向燈懶的打的人
300 ㄇㄟ 爽爽用!!!

ying3523 wrote:
危險的是那些 後照鏡不會用 又方向燈懶的打的人

你也認為如此不是嗎?

為什麼車禍事件那麼多而你卻沒事,
是有燒好香?還是他們騎車技術沒你好?

用自私的眼光想法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騎車不是只有你,
廢除禁行機車政策實施後,
你要教其他人怎麼騎車嗎?
你會教?你想教嗎?
上千萬的3寶你要教?

"額額額....嗯嗯嗯...阿~政府會教導啦!"

請問那你要幹嘛?是不是順利地享受你所想要的順暢??

貪念與爽度是無止盡的,
今天廢除禁行機車,
明天就等著廢除2段式左轉,
後天就支持白牌上快速道路,
為啥?因為紅黃牌騎上去都沒事,你是這樣認為的嗎?


好多的問題,
而給不給回答請隨意,
因為,就跟你的想法一樣,不合我意的,都僅供參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