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ptw wrote:
你可以同時反火力發電廠與二行程車啊,兩者不衝突的。都是污染源,都該改善。所以你不必因火力發電廠去阻擋二行程車改善計畫,兩者無關,別再自私了!
現實上目前的空污法的法規就是放大捉小, 完全無視比例原則..兩者怎會無關?
還是火力發電廠台中人大口吸PM2.5, 台北人爽用電反正吸不到無感所以自私?
正所謂裝睡的人叫不醒, 海水退了才知道誰沒穿褲子.. 正是恰恰好描述現在政府的窘境
不用講著大錯小錯都是錯但是我們先檢討小錯這種混淆視聽的煙霧彈, 立論基礎太薄弱了...

這次修法對空污而言治不了標也治不了本, 拿工廠沒皮條就修理小老百姓
刻意忽略真正汙染空氣的工廠排廢(應該說可以買贖罪券), 抓那個完全不成比例的2T機車..
只要稍微用一滴滴腦, 我想很多事情就不必多費唇舌了...
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比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物のあるべき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