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omaxer wrote:這種偷機車的罪太輕了...(恕刪) 大大這種建議有點可怕欸,偷車斷手筋會不會有點下太猛的藥了,若真的抓到好像也不能把它怎樣,頂多讓它留個竊盜案底而已,不小心讓他走路摔倒這我還懂,但是下樓梯踏空是哪一招
630643 wrote:大大這種建議有點可怕...(恕刪) 其實就是走樓梯時拐他一下或不小心有人撞一下,從樓梯下摔下去不過最好的是當場圍著打一頓,反正警察來之前打人的都散開留下被打的遍體鱗傷的犯人(當然要綁起來)跟車主(車主不能動手)不過對於竊盜的人來說,沒有嚇阻作用,還不是照偷了不起進監獄,他們這些慣犯還可以互相交流,提升技術(扒手、偷零件、偷車)但是如果斷手筋的話,哪怕他再怎麼交流,手不靈活還不是一樣
alec14752 wrote:阿.我朋友是停在威尼...(恕刪) 小偷會有報應的,偷人者、人恆偷之呀。車輪被偷事小,花錢就可以解決了,到是偷兒被逮到可就要為他自己行為負責了,為了一個輪子而留下案底實在得不償失呀。板友農曆年到了,要注意自身財物以免遭有心人士竊取..
flower wrote:我個人的淺見,台灣應...(恕刪) duomaxer wrote:這樣成本太高,不...(恕刪) 兩位板友似乎對懲罰罪犯以及國家經濟體系頗有見地的。話說,若真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我相信台灣會是一個具備良好改裝風氣的,誠如板上面大家之言,改裝的行為及車子並無可恥,該檢討的卻是一些騎乘習慣不佳、敗壞改裝風氣的人士(勿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