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到我了...K1被摸走了....


楊大鈞Jyun wrote:
我是今天陪同你去調閱監視器之一的警察...旁邊的小跟班替代役
...(恕刪)


麻煩你轉告一下這位員警

網友對他敬業的態度都十分贊賞


偷東西
抓到也不要放過他們
而且 你也沒辦法放過他們
就讓他們進去籠裡蹲吧
等出來之後
就知道 有前科 找工作 是多困難的一件事
而且還是 竊盜 前科
要是我 看到來應徵的員工 有竊盜前科
抱歉 一率退件
並列為黑名單
還會跟我認識的其他店長講
某人有竊盜前科
正在應徵工作
有去應徵你們店的時候
要多小心 ....

好手好腳
不自己去賺錢
只會用偷的
那你就要承擔後果 ....

楊大鈞Jyun wrote:
嗨~看標題很熟析,原...(恕刪)


HI,今天跟你們談話,聽到你們了解零件,後來你公司的同事說你們有在玩重機,就知道內行人啦,昨天一直麻煩你們站在那邊看,我都不好意思,雖然知道機會不大,還是很感謝,另外請問,可以給我較為清楚的人像嗎? 不然路上看到我也認不出來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離我家也太近了...
好顯小弟我只是原廠...
只是擔心哪天整台車被借走也不知道...
還是希望你早日抓到小賊!!!

徐小揚 wrote:
在今天要上班的時候,...(恕刪)


請問你有用防盜螺絲嗎 如果有的話 你有看到畫面他們用什麼工具拆的
據我所知 防盜螺絲一定要鑽開 不好偷的耶...
徐小揚 wrote:
我今天有問警察,他說影像不能公開,怕會有後續的問題,我也是體諒他們的立場,至少早上他也幫我忙了四個小時,我就不增加他業務負擔了[囧


後續啥問題?就是怕麻煩,警察吃案嘛....
(偷竊是很難抓到犯人的,所以一般警察不願意受理就是這原因)

我之前也是遇到毀損的問題,結果我要備案,警察不讓備
警察說:人家最後有修復,存證信函寫過去就好了

最後我去問律師,對方觸犯刑法354條-毀損器物罪,警察不受理就是吃案
毀損不是你當下復原了就沒這回事,那這樣要法律幹麻?要警察幹麻?
k-1很好用
但防盜螺絲一定要鎖~不然很容易被借
改天上拍賣 會幫你注意看看捏
chensea wrote:
媒體有在管"能不能"這件事嗎??
不給播就拿頂妨礙新聞自由的帽子給你扣下去就對啦~ 然後每天就來給你洗腦放送
先播了再說如果有問題也同樣躲進新聞自由的保護傘裡~ 反正沒人深究就沒事
有人追究就裝死假裝沒這回事 過一陣子大家也忘了
拿他沒轍啦~
(恕刪)

妨礙新聞自由的權力有這麼大嗎= =??
可是之前不是也有些新聞事件是說警察吃案當事人自行調閱監視器自行抓賊之類的新聞阿@@~
就樓主的描述負責此案的警察很認真~
所以小弟只是想理解這類的監視器影片是能播還是不能播??
不能播的理由@@??後續有什麼問題??
畢竟上傳至網路或許熱心的網友看到小偷是住在家中附近或是曾經看過~
要密報或是回報樓主都是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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