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開放九十西西以上的普通重型機車上快速道路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各位認為呢?

iqlover wrote:
很顯然的,中央政府是負責開球的,民眾是踢球的,地方政府是守門員


大大說錯了哦
百姓怎麼會是踢球的!
百姓是球
不要啦
爭取黃牌上快速道路還有點道理
主要是黃牌以上機車在 80 的速度巡航是輕鬆的
150cc 以下機車, 稍微舊一點的真的太吃力
大家都五年就換車嗎??
這樣的交通工具上快速道路真的是增加危險因素
弊多於利啊

瘋狂阿基 wrote:
-,-我也這樣覺得 踢給地方政府

那要中央政府做什麼呢?


甚麼都給中央管的話,那要地方政府做甚麼呢?地方自治喊假的嗎?
而且各地交通狀況不同,因地制宜未嘗不是好事.

 快速道路動不動就跨縣市了,放給各縣市並不適合吧,
 還不如先讓地方政府處理好平面道路的機車政策。

 有些縣市在四線道的內側禁行機車
 但是也有如嘉義市的所有單行道機車都可逆向,
 結果平面沒搞定就先去玩快速道路,好像太過了一些。

 我是覺得先讓一般重機準用汽車規則、
 黃牌準上快速、紅牌上高速的階段式管理比較實在一點,
 不然黃牌總是被夾在中間不上不下的也很無言....
我覺得汽車會不希望機車路權一直開放是很合理的吧

今天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

一個瘋子開車來撞你頂多自己愛車撞爛

一個瘋子騎車來撞你

(還沒開放就天天有人逆向在騎了)

哪怕你有行車紀錄器

甚至那怕你肇責為0

明明是對方不對一樣搞的你傾家蕩產

歡迎來到台灣
瘋狂阿基 wrote:
-,-我也這樣覺得 ...(恕刪)

我看中央政府可以解散了 各縣市自行獨立算了

因為下週六有機車黨要上凱道遊行 交通部眼見紙包不住火
就來個逆向加碼操作 引兩派人馬論戰 然後以夷制夷策略就成功了
一整個無恥

有建設性一點的 我是建議 雙方各退一步 機車黨也別想著要塗消禁行機車
這一步太大步 台灣保守成性腦袋堅若磐石的公務員 一定是辦不到的

不如退一步建議 把"禁行機車"改成"禁行慢車"
根據時代進步 客觀的將慢車重新定義
並認真思考 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 之間的關係

比方說 慢車的定義:獸力/人力車(含自行車)(重新定義150CC以下含電動機車 為輕型機車)
還有自認開不快騎不快的 老伯 買菜婦人 這些定義為慢車 比照目前機慢車行駛

(重新定義白牌重型機車為150cc以上)可定義為快車 跟的上快車車流的 得行駛平面快車道

250以上黃牌的得行駛快速道路
550以上紅牌的得行駛國道

台灣之前150以上機車禁止進口領牌很長一段時間
如要漸進式改革 應利用150cc這個多數國人習慣的分界線來重新定義 輕重型機車

光是搞對抗 是不會有結果的 指導一下可行明路 應該會比較容易成事
以上是我的看法

vin888 wrote: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開放...(恕刪)


這就跟性專區一樣

喊喊罷了

反正不會有地方政府願意負責

永遠也別想開放

踢過來踢過去
很難想像. 到時橋上橋下都是車. 想閃都沒半法的路況
我覺得真要開放白牌上快速道路
最好是以嚴格一點的標準在重新考照一次比較安全
不管是對汽車或機車來說都一樣
台灣駕照實在太好入手了
每次去監理站
總是看到一堆完全不會騎車的小朋友在臨時報佛腳練路考....
連個簡單的右彎都可以押線= ="
這種車上快速道路不隻會害死自己 更有可能害死別人阿= =..
我沒汽車~只有一台125CC的速可達
如果能上快速道路 我願意重新考一次更嚴格的駕照~

vin888 wrote: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開放...(恕刪)


快速道路是省道,省又已經虛級化。

給縣市政府聽起來好像很不錯,實際上只是互踢皮球而已。

不然,苗栗說開放、新竹說不開放,那走西濱的怎麼辦?
我用600D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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