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道路動不動就跨縣市了,放給各縣市並不適合吧, 還不如先讓地方政府處理好平面道路的機車政策。 有些縣市在四線道的內側禁行機車 但是也有如嘉義市的所有單行道機車都可逆向, 結果平面沒搞定就先去玩快速道路,好像太過了一些。 我是覺得先讓一般重機準用汽車規則、 黃牌準上快速、紅牌上高速的階段式管理比較實在一點, 不然黃牌總是被夾在中間不上不下的也很無言....
我覺得汽車會不希望機車路權一直開放是很合理的吧今天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一個瘋子開車來撞你頂多自己愛車撞爛一個瘋子騎車來撞你(還沒開放就天天有人逆向在騎了)哪怕你有行車紀錄器甚至那怕你肇責為0明明是對方不對一樣搞的你傾家蕩產歡迎來到台灣
瘋狂阿基 wrote:-,-我也這樣覺得 ...(恕刪) 我看中央政府可以解散了 各縣市自行獨立算了因為下週六有機車黨要上凱道遊行 交通部眼見紙包不住火就來個逆向加碼操作 引兩派人馬論戰 然後以夷制夷策略就成功了一整個無恥有建設性一點的 我是建議 雙方各退一步 機車黨也別想著要塗消禁行機車這一步太大步 台灣保守成性腦袋堅若磐石的公務員 一定是辦不到的不如退一步建議 把"禁行機車"改成"禁行慢車"根據時代進步 客觀的將慢車重新定義並認真思考 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 之間的關係比方說 慢車的定義:獸力/人力車(含自行車)(重新定義150CC以下含電動機車 為輕型機車)還有自認開不快騎不快的 老伯 買菜婦人 這些定義為慢車 比照目前機慢車行駛(重新定義白牌重型機車為150cc以上)可定義為快車 跟的上快車車流的 得行駛平面快車道250以上黃牌的得行駛快速道路550以上紅牌的得行駛國道台灣之前150以上機車禁止進口領牌很長一段時間如要漸進式改革 應利用150cc這個多數國人習慣的分界線來重新定義 輕重型機車光是搞對抗 是不會有結果的 指導一下可行明路 應該會比較容易成事以上是我的看法
我覺得真要開放白牌上快速道路最好是以嚴格一點的標準在重新考照一次比較安全不管是對汽車或機車來說都一樣台灣駕照實在太好入手了每次去監理站總是看到一堆完全不會騎車的小朋友在臨時報佛腳練路考....連個簡單的右彎都可以押線= ="這種車上快速道路不隻會害死自己 更有可能害死別人阿= =..我沒汽車~只有一台125CC的速可達如果能上快速道路 我願意重新考一次更嚴格的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