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受教了!!!

計程車司機真的很倒霉
在社會基層努力生活求生存
不景氣的環境 生活壓力已經夠大了
好端端直行在馬路上
確遇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千萬別跟我說你左彎時有停車觀察對向來車才彎
你說你左彎時時速40
那你一定是連路都不看
毫不考慮帥氣的壓車過彎

百分之百就是你的錯
不賠償計程車司機就算了
居然還有臉告司機叫對方賠償
簡直倒因為果 惡人先告狀
當初友寄隆輝一開始也是揚言控告林姓司機傷害罪
後來在輿論的壓力下作罷

如果硬要說司機有錯
我想司機應該再開快一點
把你腿撞斷才對
積極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100% 你的過失,但在鬼島你受傷就是你贏了,加油。
我也超討厭一堆車子或是機車在路口

大老遠的就切近來要轉彎

有的更離譜根本就已經逆向了

但是如果你不敢撞他又能如何

直行車先行我知道但是一般駕駛人的觀念是我先轉你就要讓我

何況台灣這種人治為主的觀念不守法算常態

學一次教訓吧

以後記得要先讓直行車先行不管它還離你多遠

轉彎40還不算快嗎??要騎到50以上過彎才算快??
不討厭HTC也買了不少HTC,但是對H粉超級厭惡,那容不下"異"見的心態真的很可怕
根據板大所述~板大可以針對 對方肇事後 擅自"移動肇事現場" 這一點下去處理
擅自移動肇事現場 以致於造成後來警員現場處理以及判斷錯誤(不過您必須取得相關證據) 這一點 我相信 對方應該就會很認真與你相談後續問題了
至於 傷害以及財產損失部分 也需要板大向相關機構(保險公司或律師) 請教~
依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雖然說 路權至上 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 但 若是有明顯證據指出 肇事兩造 其一造 違反道路交通限速規定 (例如 直行車輛車速過快 或 轉彎車輛車速過快) 其路權問題既不存在~

建議版大 可先去向律師請教 或 爾後申請 車禍鑑定(假如你覺得真的有必要 不要去省那3000) 再行交通裁決 才是正常處理方式
去找當地里長看是否可以調出監視器或者請警察去調
有時里長是會幫忙讓你看錄影帶
對人的部份應該保險可以處理一些
強制險上面都有此項
可以跟保險公司問問看
沒內涵的不回,沒禮貌的不回,沒論述的不回!!!!!

maxertw wrote:
車禍是在2012/4...(恕刪)

基本上你是車頭撞車頭 你又是轉彎車 路權就輸一半了!!
如果是你幾乎已經進那個路口 計程車撞你車屁股那就有得討了~ 已上純屬我的猜測!!
maxertw wrote:
從廣州街八巷右轉廣州街,在南門國小前無紅綠燈,無待轉區的十字路口,左轉到對面停車場的無名小巷,準備接愛國西路,我判斷前方的計程車離我還有一段距離,哪知左轉到一半就被撞飛了(感覺他的時速應該有60-70吧),下面是當時的道路示意圖,我是紅線,對方為藍線
...(恕刪)

這個地方我知道,你不是第一個在這裡發生車禍的
很多汽機車從廣州街8巷出來右轉後就斜斜的往那條巷子轉進去,你有沒有看到地面是雙黃線,大部份進這條巷子的斜斜進去都是直接壓雙黃線的,更不用說台灣人轉彎搶快的習慣了,如果你有過雙黃線再彎,也應該是撞到你的右側
八巷出來到這條巷子距離很短,如果計程車有開到60,撞到你應該不只是這樣而已
你是左轉車如果又有壓雙黃線,計程車破壞現場,反而對你是有利的,你最好保佑這台計程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
對於版主畫的線來看,你是突然轉彎的吧,倒楣的是計程車司機,又要被加上應注意未注意的罪名(因為這裡是鬼島),

你自己都說按照距離應該不會撞到,那怎麼會撞到呢,開車最怕這種要轉彎還不看車,

而且那個不是你可以直接轉彎的路線吧,是你貪圖方便直接想在那邊轉彎吧,

打官司的話應該對雙方都沒好處吧,直接去找保險員處裡吧,版主你不知道騎車要帶駕照行照嗎,

不是考到就放在家裡就當你有駕照,一班發生事情警察當然偏向和解,因為打官司完全對雙方沒好處,

而且雙方應該都有保險就先交給保險去瞧,能快解決就趕快解決吧,不然你會整天都在想整件事情

maxertw wrote: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900元,未帶駕照300,未帶行照300()

我看你的說明 警察真的沒開錯啊!!
轉彎車未禮讓本來就是你錯 你錯了還擔心繳罰單會認錯?!
就像網友講的 受傷就贏一半了?! 真是悲哀 台灣人的劣根性!
乂雨人乂 wrote:
我的看法是這樣1-直...(恕刪)



我看樓主連方向燈都沒打就直接彎了

右彎在左彎 我就不信方向燈有打這麼快



除非有行車紀錄器能證明計程車超速 要不然還是趕快賠一陪




sosaning123 wrote:
我看你的說明 警察...(恕刪)


同感+1

有人被撞死了連賠都不用賠 受傷贏一半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